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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棒十三的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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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輕的罪。宋朝的刑制,最輕的杖刑打十三下,最輕的笞刑打七下或八下。見《宋史.卷一九九.刑法志一》。《醒世恆言.卷一四.鬧樊樓多情周勝仙》:「這個事卻不是耍的事,又不是八棒十三的罪過。」
偏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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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袒徇私。《後漢書.卷二四.馬嚴傳》:「臣伏見方今刺史太守專州典郡,不務奉事盡心為國,而司察偏阿,取與自己,同則舉為尤異,異則中以刑法,不即垂頭塞耳,採求財賂。」也作「偏私」。
擄人勒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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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上指意圖勒贖而擄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定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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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停歇、不罷休。元.羅貫中《風雲會》第二折:「把好夢來驚覺,聽軍中不定交。那裡也兵嚴刑法重,則未早人怨語聲高。」明.賈仲名《對玉梳》第二折:「怜兒,且順著虔婆。若不依他,有五千場不定交。」
緣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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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人而牽連治罪。《北史.卷八.齊後主本紀》:「諸家緣坐配流者,所在令還。」《隋書.卷二五.刑法志》:「其緣坐則老幼不免,一人亡逃,則舉家質作。」
徒不上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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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受刑罰的囚犯,不上墓祭祀。《太平御覽.卷六四二.刑法部.徒》:「《風俗通》曰:『徒不上墓說,新遭刑罪原解者,不可以上墓祠祀,令人死亡。』」
報應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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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古典派刑法學的基本思想,以為刑罰的本質是對於犯罪的報應,所以將犯人施以更生矯治,即是刑罰的目的。
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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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觸犯刑法或其相關法規,所進行調查或審理的案件。
欽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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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本《書經.舜典》:「欽哉欽哉,惟刑之恤哉。」指對刑戮之事謹慎恤憫。唐.白居易〈許季同可祕書監制〉:「今季同以明慎欽恤理刑獄,以文學博雅掌圖籍。」《宋史.卷一九九.刑法志一》:「州郡獄疑上請,法寺多所舉駁,率得不應奏之罪,往往增飾事狀,移情就法,失朝廷欽恤之意。」
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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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刑法。《新唐書.卷五六.刑法志》:「左衛率府倉曹參軍張戣以刑律分類為門,而附以格敕,為大中刑律總類,詔刑部頒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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