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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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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用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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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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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一種脫去衣裳,以繩索捆綁的刑罰。元.睢玄明〈耍孩兒.樂官行徑套〉:「鼕鼕的打得我難存濟,緊緊的棚扒的我沒奈何。」也作「掤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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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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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法令。「八辟」是周代針對八種特殊身分者所訂的減刑法律,分為議親之辟(對宗室之親)、議故之辟(對王之故舊)、議賢之辟(對有德行之人)、議能之辟(對有道藝之人)、議功之辟(對有功勛之人)、議貴之辟(對有高爵位之人)、議勤之辟(對憔悴國事之人)、議賓之辟(對先賢之後)。見《周禮.秋官司寇.小司寇》。八辟本不列入正式的法律中,後來改稱為「八議」,納為正式的法規,自漢沿用至清。《周禮.秋官司寇.小司寇》:「以八辟麗邦,法附刑罰。」唐.賈公彥.疏:「鄭注云:『其犯法則在八議輕重,不在刑書。』若然,此八辟為不在刑書。若有罪當議,議得其罪,乃附邦法,而附于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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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汗沾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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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57),漢高祖劉邦之子,繼漢惠帝即位。施政採黃老治術,尊行道家的無為而治。仁慈恭儉,廢除殘酷的刑罰。天下豐殷,四境和平。
(2) 勃:周勃(?∼西元169),西漢沛縣人。秦末跟隨劉邦起義,屢立軍功,封絳侯。後平呂氏之亂,迎文帝即位,拜右丞相,卒諡武。
(3) 決獄:判決獄訟。
(4) 錢穀出入:賦稅收支。錢穀,賦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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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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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刑罰。《晉書.卷三○.刑法志》:「受刑者轉廣,而為非者日多。」《初刻拍案驚奇》卷一○:「若有翻悔,就在台州府堂上受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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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流浹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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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57),漢高祖劉邦之子,繼漢惠帝即位。施政採黃老治術,尊行道家的無為而治。仁慈恭儉,廢除殘酷的刑罰。天下豐殷,四境和平。
(2) 勃:周勃(?∼西元169),西漢沛縣人。秦末跟隨劉邦起義,屢立軍功,封絳侯。後平呂氏之亂,迎文帝即位,拜右丞相,卒諡武。
(3) 決獄:判決獄訟。
(4) 錢穀出入:賦稅收支。錢穀,賦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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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背汗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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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57),漢高祖劉邦之子,繼漢惠帝即位。施政採黃老治術,尊行道家的無為而治。仁慈恭儉,廢除殘酷的刑罰。天下豐殷,四境和平。
(2) 勃:周勃(?∼西元169),西漢沛縣人。秦末跟隨劉邦起義,屢立軍功,封絳侯。後平呂氏之亂,迎文帝即位,拜右丞相,卒諡武。
(3) 決獄:判決獄訟。
(4) 錢穀出入:賦稅收支。錢穀,賦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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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噎廢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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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因噎廢食」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呂氏春秋》一書為戰國時秦相呂不韋聚集門客,各記所聞論述而成,種種異說雜陳於書中,為雜家之祖。〈蕩兵〉一篇主要論述用兵的重要,為辯駁墨家非攻之說而作。作者認為,父母若從不鞭打小孩,便無法禁止孩子的叛逆頑劣;國家若沒有刑罰,便無法禁止人民的相互衝突;天子若不行誅伐,便無法禁止諸侯之間的的暴力相向。所以一些必要的懲罰不應該廢除,只是在運用時必須有技巧。在用兵方面也是同樣的道理,聖明君王應擁有可除暴安良的軍隊,而非不需要軍隊。假使有人在吃飯時噎死,就禁止天下人飲食;有人在乘船時溺死,就禁止天下人乘船;都是很荒謬的事!那麼,有人因為曾有君王用兵喪失國家,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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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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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刑罰。《永樂大典戲文三種.小孫屠.第一一出》:「誰知命運遭乖蹇,今朝受刑憲。免教受掤扒,感恩即非淺。」元.關漢卿《竇娥冤》第三折:「沒來由犯王法,不提防遭刑憲,叫聲屈動天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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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刑義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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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且必要的刑罰與殺戮。《書經.康誥》:「汝陳時臬事,罰蔽殷彞,用其義刑義殺,勿庸以次汝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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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