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 95 筆資料,
每頁顯示
筆資料
縮小搜尋結果範圍
適用年級
媒體形式
排序方式:
關鍵字 |
搜尋次數 |
關聯性
:::
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豎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3.家中未成年的僮僕。《列子.說符》:「楊子之鄰人亡羊,既率其黨,又請楊子之豎追之。」
|
貲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1.罰繳財物。古代刑法強制犯人服徭役或繳納一定的財物,如秦律中有「貲盾」、「貲布」、「貲徭」。漢代則指對未成年者征收稅賦。《說文解字.貝部》:「貲,……也。從貝此聲。漢律:民不繇,貲錢二十三。」
|
歧路亡羊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兼愛思想相反。
(2) 亡:音ㄨㄤˊ,失去。
(3) 黨:鄉黨,指鄉里之人。
(4) 豎:家中未成年的僮僕。
(5) 反:同「返」,回來。
(6) 之:往。
|
天真爛漫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此馬俱可憐,馬方三齒兒未冠。天真爛熳好容儀,楚楚衣裝無不宜」,意思是說:畫中駿馬約才三歲,少年亦青澀未成年,他們的神態天真無邪,毫不矯飾,兩者的組合惹人喜愛,似乎無論以什麼樣光鮮整齊的衣著來裝飾都將十分合適。後來「天真爛漫」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形容性情率真,毫不假飾。出現「天真爛漫」的書證如宋.岳珂《寶真齋法書贊.卷五.張長史春草三帖跋》:「長史以草聖得名,蓋其天真爛漫,妙入神品,而非矩矱步武者。」長史即張長史,指的是盛唐時著名書法家張旭,他極好喝酒,酒後形骸放浪,意氣灑脫,放蕩不羈。而其字又如其人,揮灑之間,筆勢奇特奔逸、連綿迴繞,故有「草聖」之稱。岳珂評張旭之所以能為「草聖」,乃...
|
罪魁禍首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2) 魁:為首之人。如「文魁」、「花魁」。此處「罪魁」,指帶頭為惡的人。
(3) 三尺童子:指未成年的小孩子。 2、「禍首」:《東觀漢記.卷一五.申屠剛》申屠剛,字巨卿,扶風人。性剛直中正,志節抗厲,常慕史鰌、汲黯之為人。涉獵書記,果於行義。元始中,舉賢良對策:「昔周公1>豫防禍首,先遣伯禽2>守封於魯3>,離斷至親,以義割恩。使己尊寵,不加其後。」言甚切直。 〔注解〕
(1) 周公:姬旦(?∼西元前1105),周文王的兒子,武王的弟弟。輔佐武王伐紂,封於魯。武王崩,又佐成王攝政,東征平定管、蔡之亂,滅五十國,奠定東南,歸而制禮作樂,天下大治。
(2) 伯禽:姬姓,字伯禽,亦稱「禽父...
|
童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2.未成年的僕役。通「僮」。如:「書童」、「家童」。晉.李密〈陳情表〉:「內無應門五尺之僮。」
3.小孩,未成年的人。如:「牧童」、「兒童」、「童叟無欺」。《孟子.盡心上》:「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者。」
2.未成年的、未曾有性行為經歷的。如:「童男」、「童女」、「童貞」。
|
殤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未成年而夭折稱為「殤」。《儀禮.喪服》:「年十九至十六為長殤,十五至十二為中殤,十一至八歲為下殤。不滿八歲以下,皆為無服之殤。」
|
僮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1.未成年的人。《說文解字.人部》:「僮,未冠也。」《左傳.哀公十一年》:「公為與其嬖僮汪錡乘皆死,皆殯。孔子曰:『能執干戈以衛社稷,可無殤也。』」唐.陸德明《經典釋文.卷二○.春秋左氏音義之六》:「八歲至十九歲為殤。」
|
溝通特權(privileged_communication)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諮商師提出控訴時(4)在任何民事訴訟中,當事人提出心理狀況作為賠償損害的要求或辯護時(5)如果當事人未成年,諮商師相信兒童是某罪行中的受害者,如亂倫或兒童虐待(6)當諮商師認定當事人由於心理失常而必須住院治療時(7)當法院要求時(8)當事人顯露犯罪意圖或被評估可能對社會或自己有危險性時 溝通特權的倫理困境溝通特權是我國助人專業人員常會遇到的倫理困境,學校輔導人員和一般諮商師都可能會遇見通報與否的兩難議題,若符合諮商專業倫理守則「保密特殊情況」的情境,助人專業人員可以直接進行必要的通報或知會,較不會兩難;但當事實情況不明確...
|
重視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特別注意、看重。如:「學校除了教導學識外,更要特別重視學生的人格教育。」
|
曾經查過此詞彙的人也經常查詢以下字詞: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