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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君入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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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以謀反伏誅。 (3) 內狀:朝廷來的公文。 (4) 勘:審問。 (5) 款伏:指老實的承認罪狀。〔參考資料〕另可參考:《新唐書.卷二○九.酷吏列傳.周興》、《資治通鑑.卷二○四.唐紀二○.則天后天授二年》
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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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中文書的通稱,用以聲討敵人、宣示罪狀、徵召等。《漢書.卷八三.朱博傳》:「博口占檄文曰:『府告姑幕令丞,言賊發不得,有書。』」《三國演義》第五回:「望興義師,共洩公憤;扶持王室,拯救黎民。檄文到日,可速奉行!」也稱為「檄書」。
擢髮難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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擢,拔取。「擢髮難數」指把頭髮拔盡,也無法用以計數所犯的罪行。形容罪狀極多,難以計數。語本《史記.卷七九.范雎蔡澤列傳.范雎》。
過河拆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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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四二.徹里帖木兒列傳》至元元年,(徹里帖木兒)拜中書平章政事。首議罷科舉,又欲損太廟四祭為一祭。監察御史呂思誠等列其罪狀劾之,帝不允,詔徹里帖木兒仍出署事。時罷科舉詔已書而未用寶,參政許有壬入爭之。太師伯顏怒曰:「汝風臺臣言徹里帖木兒邪?」有壬曰:「太師以徹里帖木兒宣力之故,擢置中書。御史三十人不畏太師而聽有壬,豈有壬權重於太師耶?」伯顏意解。……伯顏心然其言,然其議已定不可中輟,乃為溫言慰解之,且(為)〔謂〕有壬為能言。有壬聞之曰:「能言何益於事。」徹里帖木兒時在座,曰:「參政坐,無多言也。」有壬曰:「太師謂我風人劾平章,可共坐邪?」徹里帖木兒笑曰:「吾固未嘗信此語也。」有壬曰:...
興師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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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兵討伐有罪的人。後亦指宣布他人罪狀,嚴加譴責。《元史.卷一四九.郭寶玉傳》:「宋人羈留我使,宜興師問罪。」《三國演義》第一一四回:「今幸將軍興師問罪,故特引本部兵五千來降。」也作「興師見罪」。
狼狽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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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與狽相互合作,傷害牲畜。比喻彼此勾結做壞事。如:「為了賺錢,他竟與不法商人狼狽為奸,走私毒品。」《隋唐演義》第八五回:「安祿山同李林甫狼狽為奸,今林甫死後,罪狀昭著,安祿山心不自安,目前必有異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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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承認罪狀。如:「招認」、「不打自招」、「這廝口風緊得很,怎麼逼都不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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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面檢舉告發或自陳罪狀。如:「出首」、「自首」。《醒世恆言.卷四.灌園叟晚逢仙女》:「我明日就將落花上枝為由,教張󹑜到府,首他以妖術惑人。」
罪不容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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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是戰國時代的思想家,他提倡儒家學說,重仁義、輕功利,所以曾說:「孔子的弟子冉求曾為季康的家臣,但他非但沒有使季康的德行更好,反而幫著他加重人民的賦稅,氣得孔子跟其他弟子說:『冉求不是我的學生,你們可以敲鼓宣佈他的罪狀,對他加以指責。』由此看來,在上位者不行仁道,下屬還替他求富,是孔子所不恥的。更何況是替他打仗,為爭奪土地、城池,到處殺人,這樣即使是一死都不能抵免罪過。」後來「罪不容誅」就從這裡演變而出,比喻罪大惡極。
器宇軒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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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溫和孫堅前去平亂。董卓不但打仗沒有盡力,又對張溫的召見傲慢無禮;孫堅看不過去,便對張溫數責董卓三項罪狀:對上不敬、沒有盡忠職守,又「軒昂自高」、態度傲慢,因此建議以軍法處斬。「軒」、「昂」都有「高」的意思,在此形容董卓高傲無禮的態度;後也用來形容人氣度不凡。「氣宇軒昂」合用後,多用來形容神采飛揚,氣度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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