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庫查詢時間:484.3818 ms
共 94 筆資料,
每頁顯示
筆資料
縮小搜尋結果範圍
適用年級
媒體形式
排序方式:
關鍵字 |
搜尋次數 |
關聯性
:::
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職業補習教育(大陸地區)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職業補習教育為旨在使人們在職業技術知識及技能方面得到補償(或補救)的一種職業教育。其對象通常為僅有普通教育基礎,缺乏一技之長而欲從業者;或已在職而知識技能不足而需補充者。
光緒二十九年(1904)清政府頒布〔奏定學堂章程〕,規定設立「實業補習學堂」,民國二年(1913)改稱「實業補習學校」,七年(1918)又改稱「職業補習學校」,其宗旨為社會在職人員或準備就業人員提供職業補習。中華職業教育社於民國六年(1917)成立後,成為倡導職業教育的先鋒;十年(1921)該社舉辦附設工商補習學校,廣招工人、學徒入學。在該社及其他一些機構的推動下,上海於民國二○年代一度掀起職業補習教育的熱... |
空中商業專科進修補習學校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空中商業專科進修補習學校係以電視、廣播、函授、面授等隔空教學方式,提供在職商業從業人員進修的新型態專科補習學校,於民國六十六年(1977)二月由教育部指定國立成功大學、臺北商專、臺中商專等校附設辦理,簡稱空中商專。屬於二年專科學制,修業三年。
空中商專之電視教學,由中華電視臺負責製作,並於該臺超高頻(UHF)教育專用頻道夜間時段播出或於該臺極高頻(VHF)頻道清晨播出;廣播教學節目,則由教育廣播電臺與中華電視臺合作製作,並於教育廣播電臺、漢聲廣播電臺、復興廣播電臺等播出;面授教學則採隔週返回學校或教學輔導處上課;函授則以發行函授雙週刊(商專版)及編印教科書為主要輔導方法,由辦... |
〔補習教育規程〕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補習教育規程〕由教育部於民國六十七年(1978)十二月公布施行;在此之前,教育部曾於民國三十五年(1946)三月依據〔補習學校法〕訂定〔補習學校規則〕,並經於四十八年五月加以修正。至民國六十五七月,〔補習學校法〕修正為〔補習教育法〕,教育部遂依據修正之〔補習教育法〕,於民國六十七年十二月訂定〔補習教育規程〕,公布施行,同時並將舊〔補習學校規則〕予以廢止。嗣此項規程復於七十二年八月加以修正,計有二十八條,其要點如下。
1.補習學校之設立:單獨設立公私立高級中學及職業進修補習學校,其設備標準準用同級同類學校之有關規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附設進修補習學校所開設科(組)以該校原有科(... |
德國補習學校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德國補習學校創始於十七世紀中葉。一六五六年,哥塔公國(Gotha)的恩斯特公爵(Herzog Ernst der Fromme)為其境內平民子弟 「學校教育畢業者」(Schulentlassene),設立每週三小時之補習教育,此為補習學校之嚆矢。
一六九五年,威登堡(Wittenberg)亦設有一補習小學校,提供平民子女補基礎教育之不足;其後,巴登和巴伐利亞等公國相繼成立補習學校。十八世紀後,補習教育以宗教教育和同業工會職業內容為取向設置主日學校(Sonntagschule)。惟這時補習學校仍不屬正式制度。十九世紀中葉以降,北德聯盟通過一工業條例(Gewerbeordnung... |
電腦補習業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以教育使用電腦為目標的補習業。
|
補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將破裂、破損的地方修好。如:「補牆」、「補衣服」、「補破網」、「亡羊補牢」」、「煉石補天」。
添足所缺少的。如:「補充」、「填補」、「補足」、「補遺」。
幫助。如:「補助」、「不無小補」、「於事無補」。
營養的食品。如:「補品」、「冬令進補」、「十全大補湯」。
|
習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反覆演練、鑽研。如:「學習」、「研習」、「練習」、「溫習」、「學而時習之」。
做慣而不易改變的行為。如:「習慣」、「惡習」、「舊習」、「積習」、「習俗」、「習以為常」。
時常、時時。如:「習聞」、「習見」。
|
束脩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古人以肉脯十條紮成一束,作為拜見老師最起碼的禮物。今用以稱老師的酬金。語出《論語.述而》。[例]他義務幫家境清寒的孩子補習,完全不收束脩。
|
班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2.提供學習機會,採分班授課方式的行業。[例]補習班、才藝班、職訓班
|
捨近求遠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捨棄近的而追求遠的。比喻人迂腐而不切實際。[例]放著學校老師不請教,偏偏去校外補習,這不是捨近求遠嗎?
|
曾經查過此詞彙的人也經常查詢以下字詞: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