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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希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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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早逝,兄妹倆就過繼給伯父,由伯父潘鑒宗與伯母葉夢蘭扶養長大,潘父與潘母即是琦君文章中所提到的父親與母親。1921年,開始受教於家庭教師葉巨雄,研讀詩經、唐詩、孟子、論語、唐宋古文等中國古典文學數年。1924年,唯一的親哥哥在北京因病過世。1928年,舉家遷居杭州。1930年,考入弘道女中。1935年,發表第一篇散文《我的朋友阿黃》於「浙江青年」雜誌。1936年,進入之江大學中文系就讀(之江大學後來歷經整併,最後併入現在的浙江大學),大學期間,受業於詞學大師夏承燾門下,飽讀中西文藝作品。「琦君」筆名的由來,是因夏承燾老師...
尊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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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身所從出之父母,及與父母親等相同,或同等以上者,統稱為「尊親屬」。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為直系尊親屬;伯叔父、姑母、舅父、姨母、兄、姊、夫或妻之父母等為旁系尊親屬。
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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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世的日子。[例]今天是母親的忌日,他一早就備好祭品準備祭拜。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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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目錄1 自然人的基本概念2 自然人的權利能力3 參考書目4 關鍵字 自然人的基本概念在法律上經由母親受孕懷胎所生下之人類被稱為「自然人」(human being),在生物學意義上作為個人者皆屬於自然人,其具有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註1) 自然人的權利能力意義與存續時間「權利能力」係指享受權利負擔義務之資格,其前提須為一「權利主體」,此即是說為一能享受權利與負擔義務之主體。簡而言之,一能夠享受權利負擔義務之主體才能具有享受權利負擔義務之資格。由此可知,人之權利能力如民法第6條所規定,始於出生,終於死亡。而「死亡」可分...
孟母斷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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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母親用刀切斷正在織的布,來告誡孟子為學不可中途而輟的故事。見漢.劉向《列女傳.母儀》。也作「孟母斷機」。
行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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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nt)教師和父母對於學生在校行為所欲達成目標建立共識,教師再將學生在學表現情形登錄於記事本內,父母親根據記事本之登載情形,採取適當的增強策略。家中增強對於減少學生歧異行為、增進其學業表現或同時改善其學業及行為表現,不論是普遍班或特殊班,均有顯著成效。而對嚴重情緒困擾的兒童亦有助益。家中增強可配合代幣增強法。唯家中增強法實施須考量:1.父母親的配合意願與父母親的專業知能。2...
祖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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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謂。尊稱父親的母親。今亦稱母親母親。《禮記.喪服小記》:「祖父卒,而后為祖母後者三年。」晉.李密〈陳情表〉:「臣無祖母,無以至今日;祖母無臣,無以終餘年。」
母以子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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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母親因兒子的地位提升而尊貴。語出《公羊傳.隱公元年》:「立子以貴不以長。桓何以貴?母貴也。母貴則子何以貴?子以母貴,母以子貴。」後世引申為凡因兒子的緣故使母親得到較高的榮譽或較好的享受。《儒林外史》第五三回:「任憑他是青樓婢妾,到得收他做了側室,後來生出兒子,做了官,就可算的母以子貴。」
孤苦零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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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孤苦伶仃」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孤苦伶仃 」原作「零丁孤苦」,見於晉.李密〈陳情表〉。李密的父親早亡,母親又被舅舅逼迫改嫁,由祖母養育而成,故李密事奉祖母極為孝順。晉武帝時,朝廷徵召他出任官職,但李密認為祖母年事已高,不可無人奉養,故上〈陳情表〉婉辭,文中言辭哀切懇摯,武帝大為感動,於是賜予祖孫二人奴婢與食米,使他得以終養祖母。〈陳情表〉中有一段說道:「臣少多疾病,九歲不行,零丁孤苦,至於成立。」意思是說:我小時候體弱多病,一直到九歲都還沒辦法自己走路,就這樣孤單困苦地成長。文中「零丁」是個聯綿詞,為孤單沒有依靠的樣子,亦可作「伶仃」或「伶丁」,後來「孤苦伶仃」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
姨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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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稱謂:(1)俗稱妾媵為「姨娘」。《紅樓夢》第六○回:「我正有一句話要請姨娘商議。」(2)稱母親的姊妹。也稱為「從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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