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 568 筆資料,
每頁顯示
筆資料
縮小搜尋結果範圍
適用年級
媒體形式
排序方式:
關鍵字 |
搜尋次數 |
關聯性
:::
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金科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1.原指法律條文,形容法令條文的盡善盡美。現多比喻必須遵守、不能變更的信條法令、律例,如金科玉律。《南齊書.卷三.武帝本紀》:「威承景曆,肅御金科。」《舊唐書.卷三○.音樂志三》:「化光玉鏡,訟息金科。」
|
監察御史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職官名。秦代以御史監理諸郡,晉代置檢校御史,掌行馬外事,隋代改名為「監察御史」。主管糾察內外官吏、巡撫州縣獄訟、祭祀及監諸軍出使等事。《新唐書.卷四八.百官志三》:「監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掌分察百寮。」
|
牙門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2.舊時官吏辦公的地方。《北史.卷二六.宋隱傳》:「每日牙門虛寂,無復訴訟者,謂之神門。」宋.錢易《南部新書.庚》:「近俗尚武,是以通呼公府、公門為牙門,字稱訛變轉為衙。」也作「衙門」。
|
刑部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中國古代掌管刑法及獄訟事務的機關,屬六部之一。由隋朝開始設置,歷代因之,至清光緒時更名為法部。
|
鳴冤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聲訴冤屈。《福惠全書.卷一一.刑名部.詞訟》:「雖欲鳴冤赴訴,床頭之積金已盡。」《文明小史》第二九回:「幸而這寡婦的兄弟出來鳴冤,才把這事息掉。」
|
浮薄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不誠實而又輕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列傳》:「保仇人上書,訟保為行浮薄,亂群惑眾,伏波將軍萬里還書以誡兄子,而梁松、竇固以之交結,將扇其輕偽,敗亂諸夏。」唐.孟郊〈弔元魯山〉詩其七:「誰能嗣教化,以此洗浮薄。」
|
吃官司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遭人控告,涉入訴訟。《京本通俗小說.碾玉觀音》:「這個女兒不受福德,卻跟一個碾玉的待詔逃走了。前日從湖南潭州捉將回來,送在臨安府吃官司。」《文明小史》第三二回:「咱們發財是發財,吃官司是不免的,依俺主意,還是放一把火燒他們娘的精光,也就沒處查究了。」
|
不事邊幅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
判罪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法院依據法律對於刑事訴訟被告者定罪。
|
大陸法系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大陸法系係淵源於羅馬法。羅馬法自中世紀被歐洲大陸接受後,幾成歐陸各國的通法,如現在的德國、法國、義大利皆是。由於國際間文化交流的加速,因此在法律的精神或形式上,有些國家即不免彼此類似,而成為一個系統。如亞洲的日本及我國的法律,即屬此系統。與大陸法系相對的是海洋法系,二者在刑事訴訟制度上相差很大。
|
曾經查過此詞彙的人也經常查詢以下字詞: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