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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期無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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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本《書經.大禹謨》:「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刑五教,期于予治。刑期于無刑,民協于中時,乃功懋哉。」指刑罰的目的,在於教育人遵守法律,從而達到不用刑的境地。《宋史.卷二○○.刑法志二》:「刑故而得寬,則死者滋眾,非『刑期無刑』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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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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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的兒子觸犯了法律,要和平民接受同樣的罪刑。意謂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文明小史》第四回:「照著律例上,雖說是『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然而也得詳革功名,方好用刑。」《中國現在記》第二回:「俗語說得好,『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我們這裡只知道押犯人,卻不分別誰是老爺,誰不是老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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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路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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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醒世恆言》中,並更改題目,名為〈十五貫戲言成巧禍〉。故事是一椿冤案,警惕為官者不可率意審案,隨便用刑,導致錯殺無辜。南宋高宗時,有位官人劉貴,祖上原本家境不錯,傳到他手中,卻因為時運不濟,陷入窮困。後來他覺得讀書無用,中途改行做生意。但是就好像半路出家一般,從商對他來說,更加不適合,於是沒多久就虧損本錢了。他向丈人借了十五貫錢,準備東山再起,而且將妻子王氏留在娘家,待重新開張再將她接回。回家途中他喝了些酒,敲門許久,小妾陳二姐才來開門;一來因為有些酒意,二來怪她開門太慢,於是開玩笑地說,已將她賣給了人家,得了十五貫錢。陳二姐信以為真,心想應該先回家告訴父母,於是待劉貴睡著後,趁夜收拾包袱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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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自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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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用刑,就自己招認罪狀。《警世通言.卷二四.玉堂春落難逢夫》:「劉爺看了書吏所錄口詞,再要拷問,三人都不打自招。」《官場現形記》第二三回:「現在說不得,只好驚動我們老太太了,我們老太太,至誠所感,人不忍欺。等你見了我們老太太那時不打自招,不愁你不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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靡靡之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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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靡靡之音」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靡靡之音」原作「靡靡之樂」。韓非是戰國末期的韓國諸公子,他眼見韓國國力衰弱,竭力主張使用刑術法治來達到富國強兵的目標。他屢次上諫韓王,均不受重視,因而發憤著書,即成今日之〈韓非子〉,表達自己的治國理念。其中〈十過〉一章在闡述君王如有十個重大過失之一,就足以亡國,其中一項就是沉溺於音樂享樂中,而忘了國事與應有的禮儀。他舉春秋時期晉平公的事為例,當時衛靈公要前往晉國會見晉平公,經過濮水附近,聽到一曲美妙的音樂,問左右有無人聽過,眾人皆說沒有,衛靈公便請樂師師涓將它譜下來。到了晉國,晉平公設宴款待他,酒酣耳熱之際,衛靈公便要師涓演奏那新譜下來的美樂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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拷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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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時以刑求毒打審問嫌犯的方式。《初刻拍案驚奇》卷二:「那龜兒老媽,不管好歹,動不動用刑拷打,我被他擺佈不過,正要想個計策脫身。」《紅樓夢》第六一回:「雖不便擅加拷打,只叫他們墊著磁瓦子跪在太陽地下,茶飯也別給吃,一日不說跪一日,便是鐵打的,一日也管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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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福作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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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作威作福」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作威作福」原作「作福作威」。周武王滅殷朝後二年,前往拜訪箕子,請教如何制定為政的基本規範。箕子回答一共有九類大法,分別是:五行、敬用五事、農用八政、協用五紀、建用皇極、乂用三德、明用稽疑、念用庶徵、嚮用五福,威用六極。其中第六類的「三德」,一是正人的曲直,二是剛強能立事,三是和柔能治,用這三種德行來治理人民。只有君主擁有賞賜臣下、使用刑罰、享受美食的權利。臣子則沒有這些權利,否則將會給家裡帶來災禍,還會危及國家安全。箕子所說的這段話見載於《書經.洪範》,後來「作威作福」這句成語,就從原文「臣無有作福、作威」演變而出,用來指仗著權勢欺壓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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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天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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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你竟然遲到,這是為什麼?」郭淮回答說:「我聽說五帝時代,以德教導人民,到了禹時,政績衰敗,才開始用刑法。今天我正逢像堯舜一樣,以德教民的盛世,所以知道不會像防風氏一樣被殺。」文帝聽了很高興,提拔他為雍州刺史,封射陽亭侯。後來「普天同慶」這句成語,就從原文中的「溥天同慶」演變而出,用來指全天下的人共同慶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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靡靡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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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靡靡之音」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靡靡之音」原作「靡靡之樂」。韓非是戰國末期的韓國諸公子,他眼見韓國國力衰弱,竭力主張使用刑術法治來達到富國強兵的目標。他屢次上諫韓王,均不受重視,因而發憤著書,即成今日之〈韓非子〉,表達自己的治國理念。其中〈十過〉一章在闡述君王如有十個重大過失之一,就足以亡國,其中一項就是沉溺於音樂享樂中,而忘了國事與應有的禮儀。他舉春秋時期晉平公的事為例,當時衛靈公要前往晉國會見晉平公,經過濮水附近,聽到一曲美妙的音樂,問左右有無人聽過,眾人皆說沒有,衛靈公便請樂師師涓將它譜下來。到了晉國,晉平公設宴款待他,酒酣耳熱之際,衛靈公便要師涓演奏那新譜下來的美樂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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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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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職官名。隸屬大理寺。宋代推丞、評事的省稱,掌審判案件,詳慎用刑等事。職位分左右,左管斷刑,右管治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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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