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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財務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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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生財務補助通常包括獎學金、貸款、補貼工讀機會及以上之混合。究竟應否給予學生財務補助一直是個爭議的話題,但目前大部分國家均對學生提供類似之財務補助。即使在許多採取免學費制的歐洲國家,為了協助學生之日常開支,仍然需要提供其財務補助,通常是採取提供獎學金及助學貸款的方式。對於學生必須支付學費的國家,如何補助學生才是最有效率及最公平的方法,更是重要的課題。而每個國家對學生財務補助的方式各不相同,加拿大和美國同時提供獎學金及助學貸款,南美洲國家也以助學貸款來給予學生財務支援。近來在已開發國家,有許多關於助學貸款效果及不同型式學生財務補助比較之研究,未來開發中國家的學生補助政策將更受到重視。此外,以...
補助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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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中途廢學或已就業的青年所施的教育,目的在使他們獲得生活上必要的知能,以成為才能兼備的公民。
人口加權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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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口加權補助是種普通目的(general-purposed)的補助,係按人口給予不同權數來分配補助資源。而依人口之不同,可分為三種方式:
1.政府以一定的固定數額對某一特定公共服務部門提供補助。該項數額係由政府單獨決定,與被補助單位的人口數或是當地支出水準,並無直接關係。2.撥付款項按某種人口指標來分配,例如學校所得補助款可按學生人數來分配,即A區的學生占全州的百分之十,就得到百分之十的補助款。3.將當地需求與資源納入分配的因素,例如幼稚園幼生以乘上○‧五因子,一至三年級的小學生以乘上一‧五因子,四至八年級的學生乘上因子一,以及九至十二年級(相當於我國國中生至高中生)乘上一‧二等...
整數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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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數補助指政府給予地方一定額補助,並讓地方能依據這數額自由支配其用途;其意恰與分項補助(categorical grant)相反,是符合教育理財自由或適應標準及有效率的一種補助方式。
平頭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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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頭補助」指齊一式的補助方式,即政府補助學區的經費依每個學生或教室為基礎。平頭補助又分二種方式:一為齊一式的平頭補助(unifpr, flat grants),二為垂直的平頭補助(ventical flat grants);前者不考慮教育需要及社區財政能力,但後者雖也不考慮社區財政能力,但卻考慮教育不同的需要。通常平頭補助常配合其他補助方式一起使用。
均等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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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均等補助是美國州政府對地方學區的補助方式,係將教育基金以該地方付稅能力的相反比例分配給該地區,亦即將平均每個學生,或平均每位老師,或其他每一必要單位,可分配到的教育基金,分配較多給財力較差的地區,而分配較少的金額給較富有的學區。
  均等補助的主要目的在於希望提升一州中納稅人的權益。由於在缺乏州政府對建設公立學校設施的支援,通常在納稅人納稅能力較差的學區,就會比納稅能力較高的學區,財務籌措上明顯地必須付出較多的心力,來建立前述的資本設施。
  均等補助法通常其有以下的優點:
  1.一般對於可用來比較的公立學校設施,全州境內皆可提供,而不需加重納稅能力低之學區...
百分比均等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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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分比均等補助」乃是美國各州政府為了縮短不同學區因為貧富有別所造成教育經費的差別,而發展出來的一種補助制度。根據此一制度,州政府對地方政府所提出的教育經費給予固定百分比例的補助。越貧窮的地區所獲得的經費補助比例也越大,故能產生均等化的效果。
空間改正補助大地水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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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空間改正所得之重力異常,應用史托克斯(Stokes)公式計算所得之大地水準面,此面可視為大地水準面之近似值。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自民國五十一年(1962)開始補助大專院校教師赴國內外大學院校及研究機構研究或進修,其辦法歷經若干修訂,至八十五年(1996)度的辦法要點如下:
1.研究、進修事項:經遴定補助赴國內外大學、專業機構作專題研究或研習特定學科或技術者。及經遴定補助至國內大學院校修讀博士學位者。2.類別:國內部分特殊領域所急切需要之科技人才,及各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立學術研究機構之研究需要人選。3.被推薦人應具備之條件:(1)設籍國內之中華民國公民;(2)機關編制內之在職專任教學、研究及技術人員,連續任職二年以上者,且最近二年未曾出國進修或研究者;(3)年齡在五十五歲以下;(4)赴國...
美國聯邦政府衝擊區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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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邦政府衝擊區補助乃是美國聯邦政府對於有關教育活動受到軍事上(國防上或戰爭上)的影響,所進行的相關補助法案之一。該法案源自一九四一年,美國國會通過〔藍漢法案〕(Lanham Act)。該法案主張部分社區設施的建設、維護與營運,可能因為受到有關軍事活動的影響,而對地方政府造成非常的負擔。在此法案下,學校當局在建設相關設施方面,可以得到來自聯邦政府大筆可觀的補助,並且對於經常費用方面也可受到法案相關條款的補助。另外,〔藍漢法案〕在一九五○年為〔公共法〕八一五及八七四號法案所取代,並且仍在維持原法案精神下提供相類似的補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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