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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薩克報告書〕(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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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薩克報告書〕為一九四九年馬來亞聯邦成立後所制定的第一個有關教育改革的文件;後由首任教育部長阿都拉薩克於一九五六年正式提出,當今馬來西亞的教育制度,在此報告書中已顯出輪廓。
  該報告書的主要建議如下:(1)教育部長應主持一般性的教育政策,並且將負責中等教育、師資訓練暨其他教育事務;(2)設立地方教育當局,負責初等教育與職業教育;(3)設立獨立的督學團;(4)統一教師職業的計畫;(5)在所有學校設立董事會,負責監督;(6)只有兩種學校─獨立小學或補助小學,獨立中學或津貼中學,所有接受補助或津貼的學校,津貼金應受同等待遇;(7)改變現有小學為國民學校(巫文為教學媒介)及國民型學校...
〔達立報告書〕(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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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達立報告書〕是一九六○年以當時教育部長拉曼達立為主席的「教育政策檢討委員會」,依〔拉薩克報告書〕實施經驗檢討結果而撰成的報告書。
  報告書中對於〔拉薩克報告書〕所建立的措施均表示滿意,因而提出其主要的建議如下:(1)設立一種新的後期小學(後來改稱補習中學),俾將離校年齡提高到十五歲,使無力進入學術性中學的小學生,再受三年補習教育而側重職業陶冶;(2)由一九六二年起,實施普遍的免費小學教育,而教育部長有權宣布免費的小學教育為強迫性質者;(3)津貼小學,將被供給適當訓練的教師,改稱為國民小學或國民型小學,必要時,小學應合併而成為更有效的單位;(4)津貼小學及中學,仍保留其自動升級...
〔巴恩報告書〕(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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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四五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際,馬來西亞暫時接受英國統治,至一九四九年先行成立馬來西亞聯邦,迨至一九五七年才正式獨立。
  馬來西亞內的民族非常多元,其中包括土著民族(包括依班人、卡達山人及馬來人等)占總人口百分之五十九,華人約占百分之三十二,印度人約占百分之八點二,其他人種約占百分之○點八,因此語言包含有馬來語、中國語、英語、淡米爾語(印度族語)等,故而統一教學語言是馬國政府的重要問題。〔巴恩報告書〕即是在一九五○年所發表有關教育語言統一化的政策報告書。
  馬來西亞在一九四九年成立聯邦,自政府成立後,為了推行教育民族化,乃委託巴恩組織委員會,專門探討以馬來文小學取...
馬來亞玻里尼西亞語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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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語系之一。分為印度尼西亞、美拉尼西亞、玻里尼西亞三大語族。分布地區極廣,東自馬克薩斯群島,西至馬達加斯加,南從紐西蘭,北至夏威夷。是所有語系中分布最廣的一系。分東、西二支。西支包括馬達加斯加語、馬來語、印尼語、爪哇語、菲律賓語、臺灣原住民族語等;東支則有美拉尼西亞語、夏威夷語等。此系所屬諸語,大致史前時由印尼傳至南洋、太平洋各島,因長久隔海,以致分歧多端,約有五百種不同語言。
印度尼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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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馬來語為基礎所形成的語言,屬馬來波利尼西亞語系印度尼西亞語族。文字採用拉丁字母,使用人數約一億人,主要通行於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尼等地區。
〔方吳報告書〕(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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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吳報告書〕是馬來亞關於華文學校教育的報告書。一九四九年馬來亞聯邦成立後,其自治政府於一九五一年聘請方威廉(William Fenn)與吳德耀二人組織委員會,對當地華文教育進行考察後提出報告。認為具有豐富文化與歷史悠久的當地華文教育應予保留,同時應與其他語文的教育並存。報告書並指出:為改善華校惡劣的處境,應盡量增加其津貼、教科書的修訂、師資的改善、語文教學水準的提高,以及為了實際上的需要,華校學生可能要讀三種不同語文等問題。
  政府為調和〔巴恩報告書〕和〔方吳報告書〕的歧見,曾以捉學司葦菲為首的研究報告加以折衷,卻遭失敗。也正因這兩分報告書之無法協調,爭論已擴大到不可收拾的地...
麥克羅尼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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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洲民族之一。主要分布在西北太平洋上的密克羅尼西亞群島,包括李伯特、愛麗絲群島、馬歇爾群島和卡羅林群島,語言屬南島語系。操南島語系和帛琉語屬印度尼西亞語族。
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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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名。位於東南亞,包括馬來半島及北婆羅洲島。面積約三十三萬零兩百五十七平方公里,人口約三千兩四十萬,華僑約占五百五十萬。首都吉隆坡(Kuala Lumpur)。信奉伊斯蘭教。以馬來語、英語、華語為主要語言。原為英國屬地,於西元一九五七年八月三十一日獨立,國慶日為八月三十一日。幣制為Ringgit。
烏突拉,魯庫瑞西亞.瑞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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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她是菲律賓編舞家、舞蹈指導和百雅尼漢菲律賓舞團(Bayanihan Philippine Dance Company)共同創辦人。舞蹈生涯早期,烏突拉便受美國編舞家埃格尼斯狄米勒(Agnes de Mille)和瑪莎葛蘭姆(Martha Graham)所讚賞。她曾獲多項菲律賓舞蹈大獎,包括「國家舞蹈藝術家」頭銜。
《An Essay on the Spanish Influence on Philippine Dance》.
馬來西亞國立舞蹈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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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團。成立於1965年,當時僅是一個業餘舞蹈團,至1972年始隸屬「文化青年體育部」,並逐漸擴充,團員由四十名舞者增加至七十名專業舞蹈員、三十五名樂師、六名教師兼編舞家、六名初級教師、十五名管理人員及技師、四名職員及一名創作主任。主要演出舞碼以馬來西亞民間舞蹈及傳統樂舞為主,包括了傳統宮廷舞、民間舞、傳統舞劇等。該團演出場地主要以吉隆坡國立文化中心為主,亦至北美、歐洲、澳洲、亞洲等地巡迴演出。
香港第六屆亞洲藝術節特刊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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