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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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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繳納租。《晉書.卷六七.溫嶠傳》:「春廢勸課之制,冬峻出租之令,下未見施,惟賦是聞。」
外交豁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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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人員於駐在國享有各種管轄豁免,使其執行職務時不受干擾的特權。如民刑事管轄豁免、作證豁免及免納捐等。在一般狀況下,外交代表即使有令駐在國無法容忍的行為,駐在國亦僅能宣布其為不受歡迎,要求派遣召回或逕予驅逐出境,不得將其留置問罪。目前由於國際情勢不斷演變,已將早年的絕對豁免主義,漸改為限制豁免主義,以避免豁免權濫用。
如虎傅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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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老虎長出翅膀。比喻強而有力者又增添新的生力軍,形勢更優。明.朱國禎《湧幢小品.卷三二.妖人物》:「自此以后,水旱飢饉相仍逾年。使至,破壞全楚,如虎傅翼,擇人而食。」也作「如虎添翼」。
罪豈容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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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罪不容誅」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孟子是戰國時代的思想家,他提倡儒家學說,重仁義、輕功利,所以曾說:「孔子的弟子冉求曾為季康的家臣,但他非但沒有使季康的德行更好,反而幫著他加重人民的賦,氣得孔子跟其他弟子說:『冉求不是我的學生,你們可以敲鼓宣佈他的罪狀,對他加以指責。』由此看來,在上位者不行仁道,下屬還替他求富,是孔子所不恥的。更何況是替他打仗,為爭奪土地、城池,到處殺人,這樣即使是一死都不能抵免罪過。」後來「罪不容誅」就從這裡演變而出,比喻罪大惡極。
南京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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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道光二十二年(西元1842),鴉片戰爭(也稱為「商務戰爭」)後,清與英國所締結的和約。共十三條款,其中重要者為:一、中國向英國賠款二千一百萬銀元。二、割讓香港。三、開放廣州、上海、寧波、福州、廈門五處為通商口岸。四、協定關。是中國與外國簽訂不平等條約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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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代的一種法。《說文解字.耒部》:「耡,商人七十而耡。耡,耤,也。」《周禮.地官.旅師》:「掌聚野之耡粟。」漢.鄭玄.注:「耡粟,民相助作,一井之中,所出九夫之粟也。」
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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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豐年。《管子.大匡》:「上年什取三,中年什取二,下年什取一,歲飢不。」南朝梁.傅昭〈恭職北郊〉詩:「淑氣符首節,光風臨上年。」
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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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領土內之土地屬於國民全體。人民依法取得之土地所有權,應受法律之保障與限制。私有土地應照價納,政府並得照價收買。附著於土地之礦,及經濟上可供公眾利用之天然力,屬於國家所有,不因人民取得土地所有權而受影響。」等皆是。(註1)古典的財產權主要是為保障「物的所有權之存續狀態」,其強調財產權的防禦性功能。而20世紀後則將財產權的保障擴張到「財產權的價值保障」,所有趣有經濟上財產價值之相關權利均屬於財產權的標的範圍。 財產權的主體財產權的基本權主體不單單限於自然人,亦包含法人及非法人之團體。(註2) 參考書目註1:王榆評...
嗇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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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職官名。秦置為鄉官,掌聽訟收等事情,漢有虎圈嗇夫等。
流寓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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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落。〔參考資料〕 《三國志.卷一二.魏書.崔毛徐何邢鮑司馬傳.何夔》是時太祖始制新科下州郡,又收租綿絹。夔以郡初立,近以師旅之後,不可卒繩以法,乃上言曰:「自喪亂已來,民人失所,今雖小安,然服教日淺。……愚以為此郡宜依遠域新邦之典,其民間小事,使長吏臨時隨宜,上不背正法,下以順百姓之心。比及三年,民安其業,然後齊之以法,則無所不至矣。」太祖從其言。徵還,參丞相軍事。海賊郭祖寇暴樂安、濟南界,州郡苦之。太祖以夔前在長廣有威信,拜樂安太守。到官數月,諸城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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