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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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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卷二三.刑法志》今漢承衰周暴秦極敝之流,俗已薄於三代,而行堯舜之刑,是猶以鞿而御駻突,違救時之宜矣。且除肉刑者,本欲以全民也,今去髡鉗一等,轉而入於大辟。以死罔民,失本惠矣。故死者歲以萬數,刑重之所致也。……豈宜惟思所以清原正本之論,刪定律令,籑二百章,以應大辟1>。其餘罪次,於古當生,今觸死者,皆可募行肉刑。及傷人與盜,吏受賕枉法,男女淫亂,皆復古刑,為三千章。詆欺文致微細之法,悉蠲除。如此,則刑可畏而禁易避,吏不專殺,法無二門,輕重當罪,民命得全,合刑罰之中,殷天人之和,順稽古之制,成時雍之化。 〔注解〕 (1) 大辟:死刑。
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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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抑控制。如:「政府提出四大措施抑制物價上漲。」
借刀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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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鏡花緣》第五八回:「有荼毒生靈的強盜,有暗箭傷人的強盜,有借刀殺人的強盜,有造言害人的強盜。」
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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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鬼怪妖物為禍害人。《大宋宣和遺事.元集》:「祟寧五年,夏,解州有蛟在鹽池作祟,布氣十餘里,人畜在氣中者,輒皆嚼嚙,傷人甚眾。」《紅樓夢》第一○二回:「妖怪原是聚則成形散則成氣,如今多少神將在這裡還敢現形麼?無非把這妖氣收了便不作祟就是法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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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殺害或殺傷人的行為。[例]行凶
剛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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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志剛強堅毅。《荀子.非十二子》:「剛毅勇敢,不以傷人。」《史記.卷九.呂太后本紀》:「呂后為人剛毅,佐高祖定天下。」
點到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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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輕觸到身體便即收手。指比試功夫時,只以分出勝負為目的,不危及彼此生命安全。如:「武術比賽中,點到為止,不以傷人為目的。」
韋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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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成故。  冰池始泮綠,梅援還飄素。淑景方轉延,朝朝自難度。 對芳樹  迢迢芳園樹,列映清池曲。對此傷人心,還如故時綠。  風條灑餘靄,露葉承新旭。佳人不再攀,下有往來躅。 月夜  皓月流春城,華露積芳草。坐念綺窗空,翻傷清景好。  清景終若斯,傷多人自老。 歎楊花  空蒙不自定,況值暄風度。舊賞逐流年,新愁忽盈素。  才縈下苑曲,稍滿東城路。人意有悲歡,時芳獨如故。 過昭國裏故第  不復見故人,一來過故宅。物變知景暄,心傷覺時寂。  池荒野筠合,庭綠幽草積。風散花意謝,鳥還山光夕。  宿昔方同賞,詎知今念昔。緘室在東廂...
談虎色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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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程集》是北宋程顥、程頤兄弟兩人全部著作的彙集,《遺書》是該書的一部份,共二十五卷。兩人思想學說基本一致,以理、道為萬物的本源,認為「萬事皆出於理」,開創了洛派理學,是北宋理學代表人物,合稱為「二程」。書中在討論到「真知」和「常知」有什麼不同時,舉了這麼一個例子:「曾見一個農夫,被老虎咬過,後來傷好了,可是每當聽到有人在談論老虎咬傷人的事情時,那個農夫的臉色較其他人更加地驚惶不安。老虎會傷人,是連三歲小孩都知道的事,但若是沒有親身經歷過就不算『真知』,必須像那個農夫親身經歷過才叫『真知』。」後來這個故事被濃縮成「談虎色變」,用來比喻一提及某事就非常害怕。
樹猶如此,人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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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木尚且有這麼大的變化,更何況是人呢?語本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言語》:「桓公北征經金城,見前為琅邪時種柳,皆已十圍,慨然曰:『木猶如此,人何以堪!』」多用於感傷人生的變化。北周.庾信〈枯樹賦〉:「桓大司馬聞而歎曰:『昔年移柳,依依漢南,今看搖落,悽愴江潭,樹猶如此,人何以堪!』」唐.盧照鄰〈病梨樹賦.序〉:「豈賦命之理,得之自然,將資生之化,有所偏及。樹猶如此,人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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