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103 筆資料,
每頁顯示 筆資料
縮小搜尋結果範圍
適用年級
媒體形式
::: 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行政院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行政院目錄1 行政院地位2 行政院長產生之方式3 行政院之職權4 行政院與立法院之互動關係5 參考書目6 關鍵字 行政院地位依據我國憲法第53條規定:「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而行政院長為最高行政首長。又依據憲法第54條:「行政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各部會首長若干人,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若干人。」由此組成集體負責之行政機關。 行政院長產生之方式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1項之規定可知行政院長系由總統直接任命產生,而非立法院同意,再而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2項之規定,總統對行政院長的免職令也不須經由立法院之同意、行...
背恩忘義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待罪:古代官吏常恐失職獲罪,故以此為自謙之辭。 (3) 京兆:京兆尹。漢代轄治京兆地區的行政長官,職權與俸祿與郡守相當。後亦借指京師地區的行政長官。 (4) 賊捕掾:主管捕治盜賊之官。掾,音ㄩㄢˋ,古代官府屬員的通稱。 (5) 素:一向的。 (6) 恩貸:施恩授與。 (7) 章劾:彈劾。 (8) 受記考事:接受處分。 (9) 五日京兆:比喻任職的時間已不久了。見「五日京兆」。 (10) 無狀:不肖、無禮。 (11) 枉法:破壞法律。
認證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法律上指有職權之公務員,承認某事實之存在,或某文件之真確而證明之。如:「兩岸文書認證」。
參與式決定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因此,參與人員適切與否,便成為影響參與式決定品質的關鍵。參與的人選可依據重要性、相關性、專業能力、職權四項標準來做選擇,事情的重要程度愈高,參與人員宜愈廣泛,以收集思廣益之效;決定事項所涉及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人,要列為參與決定的重要人選,以符合實際需要;具備相關專業知能人員也要廣為延攬,以提供專業判斷之背景知識;最後,職務相關人員也要有參與決定的機會,以提高決定的可行性。如前所述,參與式決定是以政策項事項為主,中在全面性、普遍性、原則性的決定,因此,必須採取多元參與的觀點,以提供決策品質。但既經決定之後,則應交由行政人員...
國民大會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國民大會由國民大會代表組成,國民大會為孫中山規劃中的政權機關,代表人民主權。民國三十五年成立,三十六年全國舉行國大代表選舉。三十七年在南京正式召開行憲後第一屆國民大會,選舉總統和副總統,此後的國民大會亦被稱為「行憲國民大會」。原由各縣市、各職業團體、婦女團體、少數民族及海外各地,各選舉代表所組成。其職權為選舉總統、副總統、罷免總統、副總統、修改憲法、複決立法院所提的憲法修正案等。九十四年廢除國民大會。
考試院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考試院目錄1 考試院的地位2 考試院的組織與決策3 參考書目4 關鍵字 考試院的地位我國於憲法制定之初即將考選公務員之權力自行政權力中切割出來,由獨立設置之考試院負責、執掌。此即是為了確保考試制度之公正、健全,以建立、中立專業之文官體制,避免考試相關職權遭到濫用。而考試院依據我國憲法第83條之規定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且依據憲法第86條第2款之規定,專業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之資格亦由考試院依法考選,如:建築師、醫師等。而實務上,考試院主管之事務不單限於考試,尚涵蓋公務員有關的一切人事行政相關事項。(註1) 考試院的組織與決策...
科學實證時期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點(一)偏重組織靜態面而忽略組織心態面之研究與應用。(二)偏重正式組織而忽視非正式組織。(三)偏重法職權而忽略其他權力(參照權、專家權)之應用。(四)偏重物質及生理的獎懲而忽視心理及精神的獎懲。(五)強調專制而非民主式的行政領導方式。(六)式組織為封閉而非開放的系統。(七)偏重組織目標之嗄誠而忽略個人需要之滿足。(註二) 管理模式的特色(一)組織目標的達成:組織目標優於個人需求的滿足。(二)工作效率的提高:最少的負出與投入,而能獲得最大的產出。(三)專業分工:指執行或關心屬於自己專業領域的工作範圍。(四)金字塔型的指揮系...
司法院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司法院目錄1 司法院的地位與職權2 大法官的職權3 參考書目4 關鍵字 司法院的地位與職權司法院作為國家最高司法審判機關,依據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1項規定,司法院係由15名大法官組成,經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後任命。大法官其中一為司法院長,一為副院長,而院長之職權可約略概括為院務的綜理、主持司法院大...
瞠目作舌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女宮作亂6>。此行事之敗,誠可畏而悲也。 〔注解〕 (1) 京兆尹:漢代轄治京兆地區的行政長官,職權與俸祿與郡守相當。後亦借指京師地區的行政長官。 (2) 王章:?∼西元前24,西漢人,字仲卿。以文學為官,稍遷至諫大夫,敢直言,後遷司隸校尉,官至京兆尹,被帝舅王鳳所陷,下獄死。 (3) 外戚:帝王的母黨和妻黨。 (4) 顓命:指不奉上命而自由行事。顓,音ㄓㄨㄢ,專、擅,通「專」。 (5) 繼嗣:繼承之人。嗣,音ㄙˋ,繼續、承繼。 (6) 女宮作亂:因犯罪或被牽連而沒入宮中為奴的女子。指趙飛燕姊妹。
金牌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1.宋朝驛傳中有金字牌急腳遞,以木牌朱漆金字,望之者無不避路,日行五百餘里。有軍前機速處分,則自御前發下,稱為「金牌」。見宋.沈括《夢溪筆談.卷一一.官政一》。後金牌指皇帝發給官員以示其職權,或使其可便利行事的信物。元.關漢卿《竇娥冤》第四折:「老夫身居臺省,職掌刑名,勢劍金牌,威權萬里。」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