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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報他人所給予的幫助或與。如:「對於他全心全力的付出,公司決定回他一筆豐厚的獎金,以作為報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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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獎品。如:「這次的通訊猜謎獎活動於月底截止,請大家把握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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輾轉送他人。《程乙本紅樓夢》第一六回:「寶玉又將北靜王所蕶苓香串,珍重取出來,轉黛玉。」
  美國全國州立大學及地法案學院協會之成員,包含有美國七十二個地法案學院及主要的公立高等教育機構。其成立之主要目的在提供會員交換有關法案或特殊需求訊息之服務。除對公立黑人學院促進署(Office for Advancement of Public Black Colleges)提供贊助外,並同時維持二十個州會議和各類不同的委員會。
  該會主要出版品包括〔綠頁〕(The Green Sheet, 20期/每年),〔各州州稅撥補高等教育用費年報〕(Appropriations of State Tax Refunds for Operating Expenses of Hig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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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間酬唱答的詩詞。唐.杜甫〈哭李常侍嶧〉詩二首之二:「次第尋書札,呼兒檢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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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的敬辭。《儒林外史》第四一回:「差人我已叫他去了。你且用了便飯。武先生還有一首詩奉,等他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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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凡六品以下的官,其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子已去世而受朝廷封者,稱為「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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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時朝廷封爵號的誥命。
國家地法(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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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地法指美國十九、二十世紀間所通過的一系列與土地與有關的法案;在這些法案中規定了聯邦政府與各州固定土地以專門作為興建學校之用。這些地法案的頒行,促成了美國特有教育制度「地學院」(Land Grant Colleges)的盛行,也象徵了美國高等教育進一步的民主化。
  地與地方政府作為建立學校之用的傳統,自從殖民地時期的新英格蘭地區就已開始,而聯邦政府成立後,依舊延續著此種風氣,由於聯邦政府擁有的土地要遠較金錢為多,因此很容易地以土地作為送的工具。十九世紀上半的民主風潮席捲歐美各地,特別是當第一位西部平民出身的傑克森(A. Jackson, 1767~1845)當選...
公地與學院(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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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八六二年七月二日,美國林肯總統(A. Lincoln, 1809~1865)簽署了國會通過的〔毛銳爾法案〕(Morrill Act)。聯邦政府因而得以公地與的方式,鼓勵各州政府籌設以農業和工程學程為主的州立高等教育機構。因此而設立的大學,或是在原有大學設立的學院,即統稱為公地與學院(或譯地學院、捐地學院)。
  由聯邦與公地以興學的作法,可溯自美國獨立之初。為了開發西北的領地,聯邦政府以一七八五年公布的〔西北律令〕(Northwest Ordinance)鼓勵國民前來屯墾。該項法令要求各州詳作調查,並且把領地畫分為許多六平方英里大小的鎮區,並將每個鎮區畫分為三十六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