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1077 筆資料,
每頁顯示 筆資料
資料庫查詢時間:421.8742 ms
縮小搜尋結果範圍
適用年級
媒體形式
::: 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瘠人肥己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待人苛刻,對己寬厚。明.屠隆《曇花記》第三四齣:「眾生多犯慳貪,謀奪強,瘠人肥己,毫釐不捨,共若干起。」
腹心之疾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豢:音ㄏㄨㄢˋ,以利益引誘、收買他人。 (5) 越:春秋時越國。春秋時諸侯國,姒姓。建都於會稽。曾有今江蘇、浙江及山東的一部分,後滅於楚。 (6) 欲:期望、希求。 (7) 石田:不能耕種的田。比喻毫無用處的物品。 (8) 為沼:變成池沼,表示亡國。 (9) 泯:音ㄇ|ㄣˇ,消滅、滅亡。 ◎2《左傳.哀公六年》是歲也,有雲如眾赤烏,夾日以飛三日。楚子使問諸周大史,周大史曰:「其當王身乎!若禜1>之,可移於令尹、司馬。」王曰:「除腹心之疾,而寘諸股肱,何益?不穀不有大過,天其夭諸?有罪受罰,又焉移之?」遂弗禜。 〔注解〕 (1) 禜:音ㄩㄥˋ,古代一種祭拜日月、星辰、山川、風雨等的...
尸祿素餐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毛皮?詩歌末尾則說出君子們可是不會白吃、白喝而不從事勞動。後來這兩個詞語被合用成「尸位素餐」,用來指著職位享受俸祿而不做事。出現「尸位素餐」的書證如《漢書.卷六七.楊胡朱梅云傳.朱雲》:「今朝廷大臣,上不能匡主,下亡以益民,皆尸位素餐。」朱雲當著漢成帝的面,批評張禹不能匡正輔佐主上,也不能對人民有所幫助,著職位享受俸祿而不做事。今亦可用為自謙之詞,表示自己未能盡到職責。
居多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多數。如:「舞蹈系同學向來以女生居多。」《宋書.卷八四.列傳.孔覬》:「雖醉日居多,而明曉政事,醒時判決,未嘗有壅。」《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四八回:「凡是釘封文書,總是斬決要犯的居多。」
喜雨亭記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扶風之明年,始治官舍,為亭於堂之北,而鑿池其南,引流種樹,以為休息之所。是歲之春,雨麥於歧山之陽,其為有年。既而彌月不雨,民方以為憂;越三月,乙卯乃雨,甲子又雨,民以為未足;丁卯大雨,三日乃止。官吏相與慶於庭,商賈相與歌於市,農夫相與忭於野;憂者以喜,病者以愈,而吾亭適成。於是舉酒於亭上,以屬客而告之,曰:「五日不雨,可乎?」曰:「五日不雨,則無麥。」「十日不雨,可乎?」曰:「十日不雨,則無禾。」「無麥無禾,歲且薦饑,獄訟繁興,而盜賊滋熾,則吾與而三子雖欲優游以樂於此亭,其可得耶?今天不遣斯民,始旱而賜之以雨,使吾與二...
八達四通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此處所列為「四通八達」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四通八達」原作「四通五達」。秦末辯士酈食其(ㄧˋ ㄐㄧ),在高陽謁見沛公劉邦,談論起天下局勢,席中他提出自己的見解說:「夫陳留,天下之衝,四通五達之郊也。」認為秦國不是輕易可以打敗的,不如先領陳留,因為陳留不僅是暢達無阻的交通要地,並且積存了不少糧食。而他和陳留縣令熟識,可以幫忙游說。後來「四通八達」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形容交通便利。較早的書證如:晉人程本《子華子.晏子問黨》:「且齊之為國也,表海而負嵎,輪廣隈澳,其塗之所出,四通而八達,游士之所湊也。」此外在《抱朴子.外篇.刺驕》:「聞之漢末,諸無行。自相品藻次第,群驕慢傲,不入道檢者...
八斗才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因此所表現出來的另一種態度便是恃才傲物。他曾說:「如果把天下文才的總合當做一石,那麼曹子建一個人能獨八斗,我得一斗,天下其他的文人共得一斗。」表面上是推崇曹植的文采之高無人能及,實際上則是暗諷世人所有的才學加起來,還不如自己一人。也由於謝靈運的這種態度,讓他更不見容於權臣之間,幾經貶謫,後來被殺於廣州,年僅四十九歲。後來「才高八斗」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比喻某人才學極高。
國土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國家的領土。《西遊記》第三七回:「現今了我的江山,暗侵了我的國土。」
矯枉過直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 (10) 適:正好。 (11) 還:返。 (12) 越:春秋時諸侯國,姒姓。建都於會稽。曾有今江蘇、浙江及山東的一部分,後滅於楚。 (13) 楚:周成王封熊繹於楚,春秋時稱王,為戰國七雄之一。領土有今湖南、湖北、安徽、浙江及河南南部,後為秦所滅。 (14) 吳:春秋時諸侯國。泰伯封於吳地,故址在今江蘇省無錫縣。傳到夫差,為越王句踐所滅。 (15) 就李:春秋時地名,在今浙江省崇德縣東南。〔參考資料〕 《漢書.卷一四.諸侯王表》天子自有三河、東郡、潁川、南陽,自江陵以西至巴蜀,北自雲中至隴西,與京師內史凡十五郡,公主、列侯頗邑其中。而藩國大者夸州兼郡,連城數十,宮室百官同制京師...
原住民族教育法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條文施行後五年內,其聘任具原住民族身分之教師比率,應不得低於學校教師員額三分之一或不得低於原住民學生該校學生數之比率。前項教師缺額一定比率,由直轄市、縣(市)教育主管行政機關定之。原住民族中、小學及原住民重點學校主任、校長,應優先遴選原住民各族群中已具主任、校長資格者擔任。第一項及前項教師、主任、校長之聘任或遴選辦法,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第 26 條各級各類學校為實施原住民族語言、文化及藝能有關之支援教學,得遴聘原住民族耆老或具相關專長人士;其認證辦法,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第 2...
貓頭鷹博士
你喜歡貓頭鷹博士嗎

針對貓頭鷹博士的服務你會給幾顆星呢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