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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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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正本清源」之典源,提供參考。 《漢書.卷二三.刑法志》今漢承衰周暴秦極敝之流,俗已薄於三代,而行堯舜之刑,是猶以鞿而御駻突,違救時之宜矣。且除肉刑者,本欲以全民也,今去髡鉗一等,轉而入於大辟。以死罔民,失本惠矣。故死者歲以萬數,刑重之所致也。……豈宜惟思所以清原正本之論,刪定律令,籑二百章,以應大辟1>。其餘罪次,於古當生,今觸死者,皆可募行肉刑。及傷人與盜,吏受賕枉法,男女淫亂,皆復古刑,為三千章。詆欺文致微細之法,悉蠲除。如此,則刑可畏而禁易避,吏不專殺,法無二門,輕重當罪,民命得全,合刑罰之中,殷天人之和,順稽古之制,成時雍之化。 〔注解〕 (1) 大辟:死刑。
黃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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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西元前?~前51)字次公,漢淮陽陽夏人。少學律令,武帝末,補侍郎謁者,歷河南太守丞,時吏尚嚴酷,而霸為政寬和。嘗從經學家夏庚勝治《尚書》。官至丞相,封建成侯,卒諡定。
連宵達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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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號為齊,史稱北齊。文宣帝年輕時,氣度恢宏,性情果斷,外柔而內剛。在位初期,留心國事,勵精圖治,改定律令,提倡儒學,重用漢人,使魏晉以來的刑律削繁就簡。在對外用兵方面,連連征戰勝利,威振戎夏。然而在位後期,卻以功業自矜,導致生活縱酒淫亂,殘暴昏狂。常常飲酒、歌舞而從不停止,從早上到晚上,再從夜晚到天明。有時甚至做出不合國君身分的動作,袒露形體,穿著胡服,披散著頭髮,生活極為奢靡。他不再留心於治理國事,又大事營造宮室,修建長城,以致於舉國騷擾,人民為賦役所苦,負擔沉重,政治紛亂。後來「通宵達旦」這句成語可能就從《北齊書.卷四.文宣帝紀》的「從旦通宵」演變而出,用來指一整夜到天亮,亦用來形容徹夜地...
科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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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規章。《戰國策.秦策一》:「科條既備,民多偽態。」《文選.陳琳.檄吳將校部曲文》:「科條如左,檄到詳思,至言如詔律令。」
塞源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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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正本清源」之典源,提供參考。 《漢書.卷二三.刑法志》今漢承衰周暴秦極敝之流,俗已薄於三代,而行堯舜之刑,是猶以鞿而御駻突,違救時之宜矣。且除肉刑者,本欲以全民也,今去髡鉗一等,轉而入於大辟。以死罔民,失本惠矣。故死者歲以萬數,刑重之所致也。……豈宜惟思所以清原正本之論,刪定律令,籑二百章,以應大辟1>。其餘罪次,於古當生,今觸死者,皆可募行肉刑。及傷人與盜,吏受賕枉法,男女淫亂,皆復古刑,為三千章。詆欺文致微細之法,悉蠲除。如此,則刑可畏而禁易避,吏不專殺,法無二門,輕重當罪,民命得全,合刑罰之中,殷天人之和,順稽古之制,成時雍之化。 〔注解〕 (1) 大辟:死刑。
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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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律令。《三國志.卷一.魏書.武帝紀》:「聽汝則違令,殺汝則誅首。」
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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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責問。《史記.卷一二○.汲黯傳》:「張湯方以更定律令為廷尉,黯數質責湯於上前。」《後漢書.卷一五.來歙傳》:「歙素剛毅,遂發憤質責囂曰:『國家以君知臧否,曉廢興,故以手書暢意。』」
軍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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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於軍隊的律令。如:「軍律森嚴」。
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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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的律令,罪輕的人充作苦工,稱為「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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