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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黃未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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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青黃不接」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北宋神宗熙寧二年,王安石為相,推行名為「青苗法」,俗稱「青苗錢」的財政新政。政府在每年農家經濟拮据時,分兩次貸款給農民。正月貸而夏還,五月貸而秋還,還本時納二分利息,以免受高利貸剝削,也可增加政府收入。歐陽修上書反對新法,認為此法是向人民放債取利。他在文章中具陳施行青苗錢不當的地方,他認為:「夏季的糧食錢在春天發放,剛好是新穀還沒成熟,存糧又已吃完的時候,雖然不是每一戶人家都缺少糧食,但也有糧食不夠的,這還可以說是惠政。可是在麥子成熟、戶戶不缺錢糧的五月發放,就算不得『救濟困乏』,簡直就是向人民放債取利!」後來「青黃不接」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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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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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剛乘儀式。當上師向其弟子傳授一種新法門之前,所舉行的宗教儀式。上師以聖水灑在弟子頭頂,以象徵授予力量。2 隋唐時的高僧。為天台宗五祖。俗姓吳,舊籍常州義興(今江蘇宜興),後遷臨海章安(今浙江境內),故世稱為「章安大師」、「章安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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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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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指清末自強運動用新法組織訓練的部隊。《官場現形記》第三一回:「標下叫龍占元,是兩江儘先補用都司,現在新軍左營當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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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神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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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號。(西元1048~1085)名頊。在位十八年。英宗之子。即位後,有恢復河朔之志,用王安石行新法,勵精圖治,惜以急於求成致敗,又欲取西羌不果,飲恨而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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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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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追繳額外的酬金入官。宋.司馬光《涑水記聞》卷一五:「往者衙前經歷重難,皆得場務酬獎,享利過厚。其人見存者,請依新法,據分數應給錢緍外,餘利追理入官,謂之打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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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因於敝而成於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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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的產生是為了補舊法的弊病,但當它變為成法時,又會有新的弊端產生。明.袁宏道〈雪濤閣集序〉:「古人之法,顧安可概哉?夫法因於敝而成於過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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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日而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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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指日可待」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指日」,為指算日期的意思。一件事情可以指出日期,等待其來臨,表示這件事情的完成,已經為期不遠。司馬光(西元1019∼1086字君實),宋陝州夏縣涑水鄉人。哲宗初,入朝為相,罷王安石新法,恢復舊制。卒贈溫國公,諡文正,世稱為「涑水先生」。司馬光認為,朝廷應該廣開言路,讓上位者能夠得知下位者的心聲,這樣一來,國家才能長治久安。他曾經上書論說當時士大夫的人品頹弊,每以苟合偷安為明智之舉,而不願正言直諫。又上書論皇帝用人,應該重視諫諍之臣,並以他們做為自己的耳目。司馬光本以為自己會因此受到責難,不料太皇太后非但沒有怪罪他,還派遺使者向他請教當今朝政得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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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一法即有一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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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立新法,固得其利,亦會衍生新的弊端。如:「開放外籍勞工來臺的辦法,卻也引起國人失業率提升,真是立一法即有一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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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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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哲宗朝的新、舊黨爭中,反對王安石新法的舊黨派系之一。以程頤為領袖,朱光庭、賈易等為其羽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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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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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哲宗時,朝臣分洛、蜀、朔三黨,皆反對王安石新法。以蘇軾為首者稱為「蜀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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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