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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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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公民身分才享有的權利,如選舉權、罷免權、創制權、複決權、應考試權、服公職權等。
無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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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指一方當事人移轉其物或權利,或服勞務,而未從他方取得對價利益之行為。如贈與、使用借貸、未約定報酬之委任行為等。
生殺予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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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或殺戮、給予或剝奪,指握有別人生命財產切身相關的大權。如:「在專制政權下,執政者掌生殺予奪之權,老百姓毫無個人的自由權利可言。」
黨錮之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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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情形和外戚如出一轍。 經歷在內朝掌政的情況下,政治上慢慢出現了批判勢力。這些事例大都來自有關未而無權利的外朝官僚。其批評對象都指向宦官。外潮的批評始於安帝,但批評者不是自殺,即是下獄而死。至桓帝時,批評者已成為一股龐大的勢力。這些批評者大多為儒者出世,稱為「清流」。清流派的結構大致是外朝官僚、非宦官派的地方官、受排拒的豪族、不受重視的鄉論以及太學生為主,在過及於其他地方。批評勢力興起,當然會受到當權派宦官的壓制。因此,在翰墨發生了兩次黨錮之禍。第一次發生在桓帝(註1.)延熹九年(西元一六六),李膺等兩百多人以結黨惑眾為...
教育機會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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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機會均等」概念之內涵,不但常依學者個人觀點而異,而且此一名詞之意義也常隨個人所處的時、空環境的不同,有不同的詮釋。
  在英國,教育機會均等的概念是在[一八七○年教育法案]頒布後才漸成熱門的話題。此概念之涵義,在英國社會早期是注重進入公立小學、中等學校接受免費基礎教育的均等期。自一九五○年代中期開始注重共同教育經驗的提供,主張不但人人應有接受免費中等教育的權利,而且每個人也都應有相當的機會,接受共同、綜合型態的教育。一九六七年後受到「積極差別待遇」(positive discrimination)觀念之影響,教育機會均等的內涵已由入學機會及接受共同教育經驗機會之均等,擴大至...
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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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 speech situation)還要排除權力才能溝通無礙。但傅科認為既然空間、時間的安排都有權利因素,權力就像毛細管作用,滲透到各個領域。傅科認為權力要產生效果必須有權力關係後才算。且權力無所不在,在教育情境中,教師就是利用權力給予學生壓力以促進其學習,但使用不當還是有負面影響。 自我的技藝為一種道德修為傅科晚期提出了「自我的技藝」、「生存美學」,對於現今的道德教育提供另一種可行採用的途徑。傅科所認定的道德修為方式有別於西方傳統的Aristotle和Kant的模式,只有一些些重疊之處。這些道德修為的方法就像規訓權...
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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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尊重人類權利,愛護人的生命,關心人性的道德理念。
學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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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適合就學的年齡。我國規定六足歲到十五足歲為學齡,須強迫入學。如:「現在的家長,越來越重視學齡前的教育。」
天賦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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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人民的權利生而自由平等,人人都具有天賦權利的思想。為法人盧梭「天賦人權說」的立論根據。
依法行政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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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原則在法治之下,國家的行為若可能侵害人民之權利,則必須得到人民之同意,使得為之。只有在有法律依據的前提之下,國家的行為才具有合法性及正當性,此即依法行政原則,而其下有可區分為法律優位及法律保留兩面向。(註1)目錄1 法律優位原則2 法律保留原則3 參考書目4 關鍵字 法律優位原則法律優位原則之基本概念強調行政行為或其他一切行政相關之活動,均不得與法律相牴觸。因此,法律優位原則又被稱為消極的依法行政原則,其要求一切行政上之行為皆不可牴觸現行之法律相關規定。如:憲法第172條規定:「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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