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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汝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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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汝」原則是以色列著名的宗教哲學家布柏(Martin Buber, 1878~1965)在其名著[吾與汝](I and Thou; Ich und Du)一書中所提出來的原則。布柏認為「吾-它」(我-它)、「吾-汝」(我-你)是人與世界溝通的二種方式,兩者共同建構了人性的存在。
「吾-它」關係意指:凡是與「我」產生關聯的人或萬物(它),都是滿足「我」的利益、需要、欲求的工具,因此「我」與「它」建立的只是局部、片面的關係,此時的「我」並不完整。而「吾-汝」關係則是:「我」把「你」視為世界、視為生命,而不是為了滿足「我」個人的需要而與「你」建立關係。因此要以「我」的整個存在、... |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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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度、制度。如:「原則」、「規則」、「法則」、「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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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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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汝曹」、「汝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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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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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吾人」、「吾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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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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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的。如:「原始」、「原稿」、「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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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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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話或行事所依據的法則或準則,亦適用於一般事物上。如:「堅持原則」、「做人要有原則,不可隨波逐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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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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