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13 筆資料,
每頁顯示 筆資料
資料庫查詢時間:343.7453 ms
縮小搜尋結果範圍
適用年級
媒體形式
::: 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國權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國家的政權。《史記.卷四二.鄭世家》:「十二年,簡公怒相子孔專國權,誅之,而以子產為卿。」南朝梁.沈約〈恩倖傳論〉:「欲使幼主孤立,永竊國權。」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有土地、人民、主權、政府的團體。如:「國家」、「美國」、「國際」、「中華民國」。
屬於本國的。如:「國人」、「國貨」、「國土」、「國歌」、「國民道德」。
代表國家的。如:「國花」、「國旗」、「國歌」。
地區。如:「水鄉澤國」。
古代諸侯的封地。如:「魯國」、「齊國」。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掌握的力量或勢力。如:「權力」、「主權」、「權威」、「權勢」、「大權在握」。
應享有的利益。如:「權利」、「版權」、「權益」、「投票權」、「所有權」。
隨機而變。如:「權變」、「權宜之計」。
衡量。如:「權衡」、「兩害相權,取其輕。」
暫時、姑且。如:「權充」、「權且」。
謀略。如:「弄權」、「權術」、「權謀」。
不知所措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狙而好小察,事無常而法令申,不,則國失勢。芒主目伸五色,耳常五聲。四鄰不計,司聲不聽。則臣下恣行,而國權大傾,不,則所惡及身。勞主不明分職,上下相干,臣主同,則刑振以豐,豐振以刻,去之而亂,臨之而殆,則後世何得。振主3>喜怒無度,嚴誅無赦,臣下振怒,不知所錯4>,則人反其故。不5>,則法數日衰,而國失固。芒主通人情以質疑,故臣下無信,盡自治其事,則事多。多則昏,昏則緩急俱植,不,則見所不善。餘力自失而罰,故主虞而安,吏肅而嚴,民樸而親。官無邪吏,朝無姦臣,下無侵爭,世無刑民,故一人之治亂在其心,一國之存亡在其主。天下得失,道一人出。 〔注解〕 (1) 典故或見於《論語.子路》。 (2) 惠...
輕於鴻毛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鴻毛,大雁的羽毛。輕於鴻毛指比鳥羽還輕。形容非常輕微,沒有價值。《戰國策.楚策四》:「是以國權輕於鴻毛,而積禍重於丘山。」《野叟曝言》第一一○回:「今又全已沒,徒懟下官之直言,棄父母而不顧,死輕於鴻毛,竊為小娘子不取也。」也作「輕如鴻毛」。
統治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政府為維持國家的生存與發展,運用國權,以支配領土和國民的行為,稱為「統治」。《書經.益稷》「外薄四海,咸建五長」句下漢.孔安國.傳:「言至海諸侯,五國立賢者一人為方伯,謂之五長,以相統治,以獎帝室。」
莫知所措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狙而好小察,事無常而法令申,不,則國失勢。芒主目伸五色,耳常五聲。四鄰不計,司聲不聽。則臣下恣行,而國權大傾,不,則所惡及身。勞主不明分職,上下相干,臣主同,則刑振以豐,豐振以刻,去之而亂,臨之而殆,則後世何得。振主3>喜怒無度,嚴誅無赦,臣下振怒,不知所錯4>,則人反其故。不5>,則法數日衰,而國失固。芒主通人情以質疑,故臣下無信,盡自治其事,則事多。多則昏,昏則緩急俱植,不,則見所不善。餘力自失而罰,故主虞而安,吏肅而嚴,民樸而親。官無邪吏,朝無姦臣,下無侵爭,世無刑民,故一人之治亂在其心,一國之存亡在其主。天下得失,道一人出。 〔注解〕 (1) 典故或見於《論語.子路》。 (2) 惠...
罔知所措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狙而好小察,事無常而法令申,不,則國失勢。芒主目伸五色,耳常五聲。四鄰不計,司聲不聽。則臣下恣行,而國權大傾,不,則所惡及身。勞主不明分職,上下相干,臣主同,則刑振以豐,豐振以刻,去之而亂,臨之而殆,則後世何得。振主3>喜怒無度,嚴誅無赦,臣下振怒,不知所錯4>,則人反其故。不5>,則法數日衰,而國失固。芒主通人情以質疑,故臣下無信,盡自治其事,則事多。多則昏,昏則緩急俱植,不,則見所不善。餘力自失而罰,故主虞而安,吏肅而嚴,民樸而親。官無邪吏,朝無姦臣,下無侵爭,世無刑民,故一人之治亂在其心,一國之存亡在其主。天下得失,道一人出。 〔注解〕 (1) 典故或見於《論語.子路》。 (2) 惠...
未知所措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狙而好小察,事無常而法令申,不,則國失勢。芒主目伸五色,耳常五聲。四鄰不計,司聲不聽。則臣下恣行,而國權大傾,不,則所惡及身。勞主不明分職,上下相干,臣主同,則刑振以豐,豐振以刻,去之而亂,臨之而殆,則後世何得。振主3>喜怒無度,嚴誅無赦,臣下振怒,不知所錯4>,則人反其故。不5>,則法數日衰,而國失固。芒主通人情以質疑,故臣下無信,盡自治其事,則事多。多則昏,昏則緩急俱植,不,則見所不善。餘力自失而罰,故主虞而安,吏肅而嚴,民樸而親。官無邪吏,朝無姦臣,下無侵爭,世無刑民,故一人之治亂在其心,一國之存亡在其主。天下得失,道一人出。 〔注解〕 (1) 典故或見於《論語.子路》。 (2) 惠...
國際關係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權原則確立主權國家之內政不受干涉與所有主權國家一律平等的規範,但同一時間,主權國家的出現,亦結束了帝國權威可約束封建國家行為的狀態;主權國家之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最高政治及法律權威,使主權國家之間的關係處於無政府狀態(anarchy)的環境。主權國家間除了權力的互動,更建構出種種彼此交往的規範,形成國際公法的根基。外交禮儀與國家更迭帶來的承認制度,國家間進行戰爭之程序規範,均由簡而繁,從淺而深,日趨精密。主權國家概念及國際公法的運用,更因為歐洲列強在十九世紀向全球的殖民擴展,散布至全世界。俄羅斯帝國、奧圖曼土耳其帝國、印...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