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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備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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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士兵役的一種。依現行軍事體制,常備兵役可分為現役及預備役兩種。現役指男子滿十九歲,經徵兵檢查合格,於翌年徵集入營,期滿退伍。預備役則以現役期滿退伍後服之,至屆齡除役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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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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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如:「兵器」、「兵械」、「短兵相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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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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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的、一般的。如:「常態」、「常識」、「平常」、「非常」、「日常」、「人之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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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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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無缺的。如:「完備」、「齊備」、「兼備」、「求全責備」、「關懷備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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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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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使喚。如:「役使」、「奴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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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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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知人們聚集起來。《魏書.卷六四.列傳.張彝》:「文明太后雅尚恭謹,因會次見其如此,遂召集百僚督責之。」《三國演義》第三回:「召集百官,諭以廢立,有不從者斬之。」
2.軍事上為作戰、補給、訓練、演習、輔助戰時勤務,以及點驗或校閱等的需要,而實行的常備兵預備役、補充兵預備役與國民兵役等之集中。我國兵役法第三十八條中將召集區分為動員召集、臨時召集、教育召集、勤務召集、點閱召集五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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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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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兵役法規定服國民兵役的人。在戰時或非常事變時,須應召輔助戰時勤務,協助維持治安及擔任地方防空等勤務。[例]他因體檢為丙等體位,故不能服常備兵役而改當國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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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種國民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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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經徵兵檢查,區分為甲、乙等體位之男子,應服常備兵現役,或補充兵現役,其超額者即服甲種國民兵役,再超額者,或經徵兵檢查其體位為丙等者,均服乙種國民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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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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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兵役類別。補充兵役之區分如下:(1)現役:以適合常備兵現役之超額或區劃之男子,征集入營者服之,陸軍為期三至六個月,海空軍及特種兵為期三個月至一年,期滿退伍。(2)預備役:以現役期滿退伍者服之,至屆滿四十五歲除役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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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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