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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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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是現代的社會安全制度中的一環,由國家施行強制性保險,在受保險人遭遇疾病、身心傷害、失能失業、職業災害、老年與死亡等社會風險時,予以保障的制度。不同國家會依不同的風險類型制定社會保險,如德國的五大社會保險分別為健康保險、勞災保險、年金保險、失業保險與長期照護保險等,臺灣則為全民健康保險、國民年金保險,以及以職業別分類的公保、勞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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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如:「會齊」、「會合」、「會商」、「會談」。
多數人的集聚活動。如:「茶會」、「晚會」、「紀念會」、「里民大會」。
團體、組織。如:「工會」、「商會」、「同鄉會」。
都市。如:「省會」、「都會」。
見面。如:「會面」、「會見」。
了解、領悟。如:「意會」、「體會」、「會錯意」、「心領神會」。
能。如:「他會游泳。」、「只要努力,理想一定會實現。」
可能。如:「他會去嗎?」、「會不會他已經先走了?」
時機。如:「機會」。
會計:A>管理財務帳目。B>負責管理財務帳目工作的人員。如:「她在一家私人公司擔任會計。」
一會兒:片刻,短暫的時間。如:「他只是到隔壁商店買東西而已,一會兒就回來了,請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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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全的。如:「險局」、「危險」、「險境」、「險象環生」。
災害。如:「水險」、「火險」、「保險」、「脫險」。
地勢艱危的。如:「險坡」、「險道」、「險要」、「天險」。
邪惡的、狠毒的。如:「陰險」、「險詐」、「奸險」。
幾乎、差一點。如:「險勝」、「險遭不測」、「險遭毒手」。
無法預料安危或成敗的事。如:「冒險」、「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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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著不使受損。如:「保衛」、「保護」、「保健」、「保全」、「保養」。
負責、承擔。如:「保證」、「保舉」、「擔保」、「保薦」、「保險」。
受僱替人做事的人。如:「酒保」、「保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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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神。如:「社神」。
為工作、生活或共同目標而組成的組織、團體。如:「報社」、「社區」、「社會」、「社團」、「合作社」。
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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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人及其互動所形成的集合體,通常具有特定的文化與制度。
2.某一階級或某些範圍的人所形成的群體。其組合分子具有一定關係,依此關係,彼此合作以達到一定的目的。如:「上流社會」。《醒世恆言.卷三一.鄭節使立功神臂弓》:「一個小節級同個茶酒保,把著團書來請張員外團社。原來大張員外在日,起這個社會,朋友十人,近來死了一兩人,不成社會。」
3.舊時里社逢節日的酬神慶祝活動。宋.吳自牧《夢粱錄.卷二.三月》:「諸軍寨及殿司衙奉侍香火者,皆安排社會,結縛臺閣,迎列于道,觀睹者紛紛。」六十種曲本.明.無名氏.《白兔記》第三齣:「今年社會,可勝似上年麼?(淨)今年齊整,跳鬼判的,踹蹺的,做百戲的,不能盡述。」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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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憑仗險要、穩固之地以自保。唐.權德輿〈碑〉:「朱涯黎氏,保險三代。」
2.當事人約定,一方交付保險費於他方,他方對於因不可預料,或不可抗力之事故所導致的損害,負擔賠償財物的行為,稱為「保險」。如人壽保險、火災保險、產物保險等。
3.擔保、保證。如:「依我的方法去做,保險不會出錯。」
4.穩妥可靠。如:「你把東西放在他那裡,保險嗎?」
福利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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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1 概要2 特點3 批判4 關鍵字5 參考文獻 概要福利國家的概念萌芽於19世紀的德國俾斯麥所創設的社會保險體系,20世紀的納粹德國被視為世界上第一個福利國家,其路線介於共產主義以及資本主義國家的中間地帶,而在二戰結束後,部分歐陸國家選擇提供全面性的福利政策,如:北歐諸國,而其餘則提供部分的高福利政策。(註1)福利國家除提供低收入者健康看護、工作安全,並增進老年生活的基本生活水準外,致力於提供其人口、社會問題、經濟、醫療皆能兼顧的制度和政策。這種做法可被視為是福利國家,而不論其生產工具的公共所有權之程度。瑞典有低百分...
老人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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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保險中的一項。被保險人於年輕時曾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並按時繳交保費,至年滿六十五歲且繳費滿一定期限,即可按年資的長短領取全額、減額或增額年金,是一種社會保險。[例]老人年金制度,不論國保年資多寡,均得請領該年金給付,是老年經濟生活的基本保障。
全民健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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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增進全體國民健康提供醫療服務的強制性社會保險。民國八十四年三月一日開始實施,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為單一保險人辦理保險業務,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或領有居留證明且居留滿六個月或有一定雇主之外國人皆為保險對象。採社會互助方式,由被保險人及雇主共同分擔繳交保費,享有相同的醫療條件。被保險人除重大傷病、分娩、山地離島地區就醫及符合《社會救助法》之低收入戶成員外,其他保險對象就醫時,都須繳納一定金額或比率之自行負擔費用。簡稱為「全民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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