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庫查詢時間:767.7401 ms
共 8 筆資料,
每頁顯示
筆資料
縮小搜尋結果範圍
適用年級
媒體形式
排序方式:
關鍵字 |
搜尋次數 |
關聯性
:::
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私相授受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1.私底下祕密贈予及接受。《儒林外史》第五二回:「毛二鬍子道:『既承老哥美意,只是這裡邊也要有一個人做個中見,……那有我兩個人私相授受的呢?』」
2.凡公共物品,不依法律規定或經公眾同意,而私自轉移其管理權,稱為「私相授受」。《官場現形記》第五二回:「雖然是一個願賣,一個願買,然而內地非租界可比,華商同洋商,斷不能私相授受。」
|
相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交互、彼此。如:「互相」、「相親相愛」、「守望相助」、「兩地相思」。
比較一下,合併著說兩方面比較的結果。如:「相較」、「相異」、「相像」、「相稱」、「相得益彰」。
由交互的意義演變為單方面的意義,表示動作由一方面進行。如:「實不相瞞」、「出門相迎」、「有事相煩」。
外表、容貌。如:「面相」、「相貌」、「福相」、「寒酸相」。
察看、審視。如:「相命」、「相親」、「相機而動」、「人不可貌相」。
輔助。如:「相夫教子」、「吉人天相」。
官名。如:「宰相」。
|
受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收得、納入。如:「接受」、「受人之託」、「受之有愧」。
被、遭遇。如:「受寒」、「受挫」、「受害」、「受苦受難」。
容忍、忍耐。如:「忍受」、「承受」、「受不了」。
適合,表示好的意思。如:「受用無窮」。
|
私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1.暗中的、祕密的。如:「私議」、「私相授受」。《史記.卷七九.范雎蔡澤傳》:「與私約而去。」唐.白居易〈長恨歌〉:「七月七日長生殿,夜半無人私語時。」
|
授受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給與和接受。泛指接觸。[例]校長、主任,是公務職位,不可私相授受。
|
行政原則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的前提之下,一切照章行事,重視法令規則之建立與執行。5.用人唯才原則:機構用人一切以才能為張本,不可私相授受,有所徇私苟且,只要有才幹有能力,就有出人頭地機會,全憑真才實學派任。6.非人情性原則:組織用人及論事,全依法行事,不講私人情面,沒有人情壓力存在,一切求其客觀實在,不依個人關係論事。7.人員專任原則:組織行政運作欲求有效,應力求工作分派專人專職、儘量避免兼職人事,以減少推諉不願負責現象。其他,如控制幅度原則、安全保障原則……等原則,亦皆為人所重視。雖然,此等原則的提出,或有必要,但未免太重視「應如何」的價值判斷。...
|
祕密交易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相似詞:私相授受
|
曾經查過此詞彙的人也經常查詢以下字詞: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