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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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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指使他人名譽受損害為目的,而指摘或傳述其醜行以達於公眾者,稱為「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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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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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法的行為。如:「犯罪」、「罪行」、「罪狀」、「罪惡」。
過失。如:「賠罪」、「罪過」。
犯法的、有過失的。如:「罪人」、「罪犯」。
痛苦、苦難。如:「受罪」。
刑罰。如:「死罪」、「判罪」。
責備。如:「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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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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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不實言論而損壞他人名譽。《史記.卷八.高祖本紀》:「誹謗者族,偶語者棄市。」《紅樓夢》第九回:「那些不得志的奴僕們,專能造言誹謗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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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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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論人非,並毀壞其名譽。如:「誹謗」、「怨誹」。《後漢書.卷六七.黨錮傳.序》:「誹訕朝廷,疑亂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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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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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不實的言詞中傷別人,破壞其名譽。《說文解字.言部》:「謗,毀也。」清.段玉裁.注:「謗之言旁也,旁,溥也。大言之過其實。」如:「毀謗」、「譏謗」。《國語.周語上》:「厲王虐,國人謗王。」三國吳.韋昭.注:「謗,誹也。」《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傳》:「吳起殺其謗己者三十餘人,而東出衛郭門。」
2.詛咒。《左傳.昭公二十七年》:「楚郤宛之難,國言未已,進胙者莫不謗令尹。」晉.杜預.注:「謗,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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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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碼入侵電腦、無故取得、變更、刪除電磁紀錄(刑法第358、359條)。網路誹謗與公然侮辱:公然侮辱罪、誹謗罪(刑法第309、310條)。侵害著作權:著作權法相關罰則。網路上販賣毒品禁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相關處罰。網路煽惑他人犯罪:煽惑他人犯罪(刑法第153)。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網路詐欺:普通詐欺罪(刑法第339條)。網路恐嚇:恐嚇危害安全罪(刑法第305條)。網路駭客:刑法最新增訂妨害電腦使用罪章,針對無故入侵電腦、無故取得刪除、變更電磁紀錄、無故干擾他人電腦及製作專供電腦犯罪之程式等行為予以處罰,將電腦安全、電磁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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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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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是否觸法,必須視留言內容而定。若留言的內容,已足以讓當事人感到名譽受損,則可能觸犯刑法第三一○條誹謗罪,可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假如當事人對內容有心生畏懼的感覺,則可能觸犯刑法第三○五條妨害自由罪,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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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