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庫查詢時間:818.3299 ms
共 15 筆資料,
每頁顯示
筆資料
縮小搜尋結果範圍
適用年級
媒體形式
排序方式:
關鍵字 |
搜尋次數 |
關聯性
:::
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貪鄙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貪婪鄙陋。《荀子.解蔽》:「故以貪鄙背叛爭權,而不危辱滅亡者,自古及今,未嘗有之也。」漢.賈誼〈過秦論中〉:「秦王懷貪鄙之心,行自奮之智。」
|
以身試法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不顧法律的制裁而故意犯法。《漢書.卷七六.王尊傳》:「故行貪鄙,能變更者與為治。明慎所職,毋以身試法。」《文明小史》第六○回:「哼哼,他倒敢以身試法嗎?」
|
管寧割席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三國魏管寧發覺其友華歆貪鄙,便分開坐席與他絕交的故事。典出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德行》。後用以比喻朋友絕交。《幼學瓊林.卷二.朋友賓主類》:「管寧割席拒華歆,謂非同志之人。」
|
義理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2.道德公理。《淮南子.泰族》:「四海之內,一心同歸,背貪鄙而向義理。」
|
聚斂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2.搜刮民財。《禮記.大學》:「與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五代史平話.周史.卷上》:「道經洛陽,見西京留守王守恩貪鄙聚斂,刻剝百姓。」
|
以身試險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城,為民父母,抑彊扶弱,宣恩廣澤,甚勞苦矣。太守1>以今日至府,願諸君卿勉力正身2>以率下。故行3>貪鄙,能變更4>者與為治。明慎5>所職6>,毋7>以身試法。」 〔注解〕
(1) 太守:職官名。漢時為一郡之長,統掌政、軍、刑等事務。
(2) 正身:修身。
(3) 故行:舊有的行為。此指過去曾有貪鄙不法的行為。
(4) 更:改換。此指改過遷善。
(5) 明慎:審慎明察。
(6) 職:所職司掌管的事物。
(7) 毋:不要、莫。表禁止或勸誡之意。
|
文書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2.書籍。《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秦王懷貪鄙之心,……廢王道,立私權,禁文書而酷刑法,先詐力而後仁義,以暴虐為天下始。」《三國志平話》卷上:「見有文書一卷,取出看罷,即是醫治四百四病之書。」
|
無功受祿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沒有功勞而接受賞賜。《詩經.魏風.伐檀.序》:「在位貪鄙,無功而受祿,君子不得進仕爾。」《紅樓夢》第二八回:「琪官接了,笑道:『無功受祿,何以克當!』」
|
曾經查過此詞彙的人也經常查詢以下字詞: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