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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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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幹練而有辦事能力。《公羊傳.宣公十五年》「什一行而頌聲作矣」句下漢.何休《解詁》:「選其耆老有高德者,名曰父老,其有辯護伉健者為里正。」
2.法律上指辯護人為保護當事人的利益及權利,防禦不法或不當的攻擊,在口頭或文字上所作的辯白,稱為「辯護」。如:「他請一位律師替他辯護。」
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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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為被告者在法庭上辯護的律師,或非律師但經法院許可者,稱為「辯護人」。
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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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受當事人委託或法院指定,協助當事人進行訴訟、辯護或處理有關法律事務的專業人員。源自日語。
過度辯護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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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度辯護是雷波(M.R. Lepper)和格林尼(D. Greene)所提出的一種認知理論。這種理論認為兒童在參與某種行為之後,會把該行為加以合理化,即在對行為的原因作解釋時,傾向於過分重視外在動機而忽略內在動機的歸因。
  內在動機是指為了活動本身的緣故才從事該活動的動機,即使除了你以外沒有人知道也願意去做;即行為的產生除了「做這件事」的直接酬賞外,沒有其他目的,如玩電腦遊戲、畫圖。外在動機則是指為了某些外在的影響因素(如金錢、分數)才去從事該活動的動機,行為的產生是成了取得另一些事物的工具。
  雷波曾觀察小孩從事出於內在動機的行為時,加入外在酬賞後的影響。他首先觀...
公設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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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在高等法院以下的各級法院所在地,為刑事被告所設立的辯護人。其具有司法官的資格,也熟諳法律訴訟事務,支領公家薪俸,免費為被告執行辯護職務。
強制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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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辯護制度。凡以辯護為訴訟上之必要條件者,稱為「強制辯護」。即未經辯護辯護時,法院若逕行判決,應視為違背法令。也稱為「必要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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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爭論是非曲直。如:「辯護」、「辯駁」、「狡辯」、「強辯」。《孟子.滕文公下》:「孟子曰:『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明.宋濂〈送東陽馬生序〉:「與之論辯,言和而色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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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衛、保衛。如:「保護」、「守護」、「維護」、「防護」。
醫療照顧。如:「醫護」、「救護」、「看護」。
包庇、遮掩。如:「庇護」、「護短」、「掩護」。
護照:出國旅行及轉運貨物時,由政府發給的證明文件。
九牛一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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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遷是漢代著名的史學家。據《漢書.卷六二.司馬遷傳》載,當時漢武帝命令李陵將軍出兵攻打匈奴,終因人力缺乏而戰敗投降,漢武帝得知後非常生氣,而誅李陵全家。司馬遷挺身為李陵辯護,但漢武帝不聽,反而將司馬遷囚禁,後來並處以殘酷的「宮刑」(將男子去勢的刑罰)。司馬遷在身心受到極大打擊後,本想一死了之。但他仔細一想,覺得像他這樣官位低微的人,如果接受法律制裁被殺,就像九頭牛身上少了一根毛,一點影響也沒有,和死了一隻螞蟻又有什麼差別?而世人也不會把他和壯烈成仁的人相比,只會覺得他罪大惡極,死有餘辜。人都會死,但死有重於泰山,也有輕於鴻毛。於是司馬遷決定忍受屈辱,堅強的活下去,並且完成《史記》這部偉大著作...
無懈可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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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清‧吳喬《圍爐詩話》:「ㄧ篇詩只立ㄧ意,起手、中間、收結互相照應,方得無懈可擊。」 解釋沒有ㄧ點破綻可以讓人攻擊。形容十分嚴密。懈:懈怠。 例句這位律師在法庭上所做的辯護,實在是無懈可擊,讓檢察官完全找不到可以辯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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