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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法案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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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拼音: | yáng guāng fǎ àn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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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陽光法案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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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yáng guāng fǎ àn |
解釋:
對於某些易生金錢、權力等弊端的政治情事,提請立法機關作公開規範的法律案。如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行政程序法、政治獻金法、利益團體遊說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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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陽光法案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