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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主從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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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bù fēn zhǔ zòng |
解釋:
對事情的主謀和附從者,作相同的處置。如:「對涉案的所有罪嫌,檢察官建議,不分主從,一律處以重刑。」也作「不分首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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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不分主從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