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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地放領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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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拼音: | gōng dì fàng lǐng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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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公地放領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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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拼音: | gōng dì fàng lǐng |
解釋:
自民國四十年起,政府將公有耕地優先由承租公地的現耕農承領的政策。放領面積,每戶不超過水田二甲或旱田四甲。公地承領人在規定期限內,繳清地價後就取得土地所有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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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公地放領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