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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足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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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fù zú |
解釋:
全數付清。《文明小史》第一八回:「以為學堂的束脩,已經付足,可以不消再付的了。」《清史稿.卷一五九.邦交志七》:「自十月初三日為始,所有中國頭等官報由大北電線寄發者,須照章付足電資,方為發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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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付足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