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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曹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fēn cáo |
解釋:
1.分部辦事。如漢成帝置尚書四人為四曹,世祖分為六曹。唐.岑參〈寄左省杜拾遺〉詩:「聯步趨丹陛,分曹限紫微。」 2.分輩。《楚辭.宋玉.招魂》:「分曹並進,遒相迫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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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分曹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