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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明心跡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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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biǎo míng xīn jī |
解釋:
對人表示自己的心意或意見。如:「他寫一封愛慕的情書給女同事,以表明心跡。」《說岳全傳》第一一回:「此乃國家大典,豈容你我私自檢擇?如今必須對神立誓,表明心跡,方可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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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表明心跡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