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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草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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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詞語︰不遺寸草注音︰ㄅㄨˋ |ˊ ㄘㄨㄣˋ ㄘㄠˇ漢語拼音︰bù yí cùn cǎo釋義︰遺,留。「不遺寸草」即「寸草不留」。見「寸草不留」條。 01.《宋史.卷三三八.蘇軾列傳》:「吳人種菱,春輒芟除,不遺寸草。」 參考詞語︰寸草無遺注音︰ㄘㄨㄣˋ ㄘㄠˇ ㄨˊ |ˊ漢語拼音︰cùn cǎo wú yí釋義︰猶「寸草不留」。見「寸草不留」條。 01.元.喬吉《兩世姻緣.第三折》:「我求親事,他不許我還可,乃敢輒自拔劍將我趕殺,我如今只著他片時間寸草無遺。」
府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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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侯府第。《宋史.卷二八一.畢士安傳》:「俄以本官知制誥,王請對願留府邸,不許。」
均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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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蕪,就施以廷杖。永業田二十畝,必須種植桑、棗,不種也要處罰,奴婢不再授田。農民所受口分田年老歸還,不許買賣、租典,但遷往人口稀少的地方,則允許私賣,這項規定使得一些偏遠地區的荒蕪土地得到開墾,但田地的授受辦法也因之遭到破壞。均田制度配合租、庸、調的實施,政府財政收入穩定,為唐初的盛況奠定了基礎。不過,均田制並不是全國普遍實行的制度,世家大族仍然保有其田莊,豪強兼倂土地的情形依然存在,而且情況越來越嚴重。 均田制與府兵制唐朝接續實行府兵制,府兵從均田中選出,每三年挑選一次,選中的人可免其租庸調,但須自備武器和各種用具。入...
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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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住址。《五代史平話.漢史.卷上》:「店家為官司行下緝捉姦細,不許停留無行止單身之人。」
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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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請求司法機關審理案件。《紅樓夢》第一五回:「偏不許退定禮,就打官司告狀起來。那張家急了,只得著人上京來尋門路。」
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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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中的禮法或指父母對子女的管教。《文明小史》第一四回:「老太太家教極嚴,平時從不許出大門一步。」
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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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桌。《北史.卷五一.齊宗室諸王傳上.趙郡王琛傳》:「神武令常山王與同臥起,日夜喻之。并敕左右,不許進水,雖絕清漱,午輒不肯食,由是神武食必呼與同案。」
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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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光明正大。如:「你不許耍奸計,咱們明明白白的比劃一次。」
德隆望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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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德高望重」之典源,提供參考。 《晉書.卷六四.簡文三子列傳.會稽文孝王道子》元顯無良師友,正言弗聞,諂譽日至,或以為一時英傑,或謂為風流名士,由是自謂無敵天下,故驕侈日增。帝又以元顯有翼亮之功,加其所生母劉氏為會稽王夫人,金章紫綬。會洛陽覆沒,道子以山陵幽辱,上疏送章綬,請歸藩,不許。及太皇太后崩,詔道子乘輿入殿。元顯1>因諷2>禮官3>下議4>,稱己德隆望重,既錄5>百揆6>,內外群僚皆應盡敬。於是公卿皆拜。于時軍旅荐興,國用虛竭,自司徒已下,日廩七升,而元顯聚斂不已,富過帝室。 〔注解〕 (1) 元顯:即司馬元顯,生卒年不詳。晉司馬道子之子。 (2) 諷:暗示。 (3) ...
原璧歸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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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完璧歸趙」之典源,提供參考。 《史記.卷八一.廉頗藺相如列傳》王召見,問藺相如曰:「秦王以十五城請易寡人之璧,可予不?」相如曰:「秦彊而趙弱,不可不許。」王曰:「取吾璧,不予我城,奈何?」相如曰:「秦以城求璧而趙不許,曲在趙。趙予璧而秦不予趙城,曲在秦。均之二策,寧許以負秦曲。」王曰:「誰可使者?」相如1>曰:「王必無人,臣願奉璧往使。城入趙而璧留秦;城不入,臣請完璧歸趙。」趙王2>於是遂遣相如奉璧西入秦。秦王3>坐章臺見相如,相如奉璧奏秦王。秦王大喜,傳以示美人及左右,左右皆呼萬歲。相如視秦王無意償趙城,乃前曰:「璧有瑕,請指示王。」王授璧,相如因持璧卻立4>,倚柱,怒髮上衝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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