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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稔罪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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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惡貫滿盈」之典源,提供參考。 #《書經.泰誓上》1>皇天震怒,命我文考,肅將天威,大勳未集。肆予小子發,以爾友邦冢君,觀政于商。惟受罔有悛心,乃夷居,弗事上帝神祗,遺厥先宗廟弗祀。犧牲粢盛,既于凶盜,乃曰:「吾有民有命,罔懲其侮。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師,惟其克相上帝,寵綏四方。有罪無罪,予曷敢有越厥志。」同力度德,同德度義。受有臣億萬,惟億萬心。予有臣三千,惟一心。商2>罪貫盈,天命誅之。予弗順天,厥3>罪惟鈞4>。予小子夙夜祗懼,受命文考,類于上帝,宜于冢土,以爾有眾,厎天之罰。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從之。爾尚弼予一人,永清四海,時哉弗可失。 〔注解〕 (1) 典故或見於《...
興師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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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兵攻伐有罪的人。後亦指宣布他人罪狀,加以譴責。《孤本元明雜劇.衣錦還卿.頭折》:「今有沛公無禮,他先入關中,封秦府庫,改秦苛法。某欲興師見罪,沛公盡獻秦之寶物,投吾麾下。」也作「興師問罪」。
心腹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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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乎!若禜1>之,可移於令尹、司馬。」王曰:「除腹心之疾,而寘諸股肱,何益?不穀不有大過,天其夭諸?有罪受罰,又焉移之?」遂弗禜。 〔注解〕 (1) 禜:音ㄩㄥˋ,古代一種祭拜日月、星辰、山川、風雨等的祭祀,以求消災。
相遇如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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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必定有德行;有德行的人,才能用以治理人民。」極力推薦冀缺,希望晉文公重用。但是晉文公認為冀缺的父親有罪,是不能任用的。臼季說:「父親的過失,是不應該再牽連子女的。像古時候舜因為懲罰有罪,流放了鯀,但卻舉拔賢人而重用了禹;管仲是桓公的敵人,但桓公以他為相而成就了霸業。君王在任用賢人時,只要取用其長處就可以了。」因此,晉文公放棄了成見,任命冀缺為下軍大夫。後來「相敬如賓」這句成語,就從原文中的「相待如賓」演變而出,用來形容夫妻間相處融洽,互相敬愛。
詔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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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詔囚禁犯人的地方。《漢書.卷四.文帝紀》:「絳侯周勃有罪,逮詣廷尉詔獄。」《警世通言.卷二六.唐解元一笑姻緣》:「聖旨不許程詹事閱卷,與唐寅俱下詔獄問革。」
羅馬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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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羅馬所行的法律。起於西元前五世紀參考雅典法律所訂立的《十二木表法》。其主要精神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在被證明為有罪之前,均應視為無辜。後查士丁尼為帝,令學者纂為法典,計為四部,集其大成。後來的《拿破崙法典》及《腓特烈法律》皆以此為範本。
絕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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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楚莊王與群臣宴飲,日暮酒酣,殿燭熄滅,有人扯美人衣裳,美人絕斷其冠上纓索,請王點火查看。楚王反令群臣盡絕冠纓,而後點火,使扯衣者不致受辱。後二年,楚與晉戰,有一將奮勇殺敵,卒勝晉國,王問其人,即是夜絕纓之人。見漢.劉向《說苑.卷六.復恩》。後以絕纓比喻輕薄犯錯之人。《文選.曹植.求自試表》:「臣聞明主使臣不廢有罪,故奔北敗軍之將用,秦魯以成其功;絕纓盜馬之臣赦,楚趙以濟其難。」晉.張華〈輕薄篇〉:「絕纓尚不尤,安能復顧他。」
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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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懲罰。《左傳.哀公六年》:「有罪受罰,又焉移之。」《紅樓夢》第四○回:「酒令大如軍令,不論尊卑,惟我是主。違了我的話,是要受罰的!」
令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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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聖旨,帝王的命令。《梁書.卷四五.王僧辯傳》:「鮑郎,卿有罪,令旨使我鏁卿,勿以故意見待。」《二刻拍案驚奇》卷一九:「國王傳下令旨,訪得著作郎能統率多士。」
炮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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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一種刑法。用燒紅的鐵器灼燙身體。《史記.卷三.殷本紀》:「百姓怨望而諸侯有畔者,於是紂乃重刑辟,有炮格之法。」裴駰集解引《列女傳》:「膏銅柱,下加之炭,令有罪者行焉,輒墮炭中,妲己笑,名曰炮格之刑。」也作「炮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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