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庫查詢時間:357.3112 ms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
共 217 筆資料,
每頁顯示
筆資料
縮小搜尋結果範圍
適用年級
媒體形式
排序方式:
關鍵字 |
搜尋次數 |
關聯性
:::
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尼布楚條約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清康熙二十八年(西元1689),中國與俄國所定劃定地界之條約。規定以外興安嶺及額爾古納河為國界,雅克薩城歸中國所有,尼布楚城及其以西之地歸俄國所有。並立漢、滿、蒙、俄、拉丁五種文字的界碑。
|
基礎條約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西元一九七二年,東西德間簽訂的東西德基礎條約。內容規範兩德間的基本關係。條約確認雙方原屬一個國家的事實,且不排除未來德國統一的可能性。此條約有二層重要意義:一、雙方均承認對方為一對等政權。二、為促進歐洲和平安全,兩德可進行經濟、文化等交流,以防隔閡擴大,減少民族分裂的痛苦。
|
通商條約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國際間經濟關係的條約。有一定的期限,其內容大概包括六項:一、通商航海的自由。二、商民有居住、旅行、營業和保有財產的自由。三、納稅和其他義務。四、關稅。五、最惠國條款。六、特殊事項的約定。狹義上的解釋為國際間通商關係的條約。簡稱為「商約」。
|
不平等條約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侵略國與被侵略國家,不依平等待遇所訂定的國際條約,內容常危及國家利益及破壞國家主權。
|
德俄互不侵犯條約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二次大戰初希特勒在發動侵略歐洲行動前為避免兩面受敵,西元一九三九年八月,在莫斯科簽訂德俄互不侵犯條約,並訂有祕密瓜分波蘭的協定,而此即第二世界大戰爆發的信號。於一九四一年六月,德俄戰爭爆發後廢止。
|
友好條約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國與國之間基於合作意願,為促進彼此友好關係而訂定的條約。
|
恰克圖條約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清雍正五年(西元1727),中國與俄國在恰克圖所締結的條約。條約中確定外蒙邊界,開恰克圖為貿易之地,准許俄國人在北京設立教堂及派遣留學生至中國。
|
布加勒斯條約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3.西元一九一八年羅馬尼亞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敗於同盟國後被迫接受的條約。主要決定羅馬尼亞歸還一九一三年所得保加利亞土地,且奧匈帝國取得控制喀爾巴阡山山口權利。
|
伊犁條約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清同治十年(西元1871)俄人乘新疆回變,占領伊犁,光緒五年(西元1879)亂平,崇厚以全權大臣出使俄國,索還伊犁,訂約十八條,擅自割讓土地頗多,獲罪下獄。光緒七年駐英公使曾紀澤使俄力爭,償俄九百萬盧布,收回伊犁。
|
互不侵犯條約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兩國締結條約,彼此尊重對方主權,互不相犯。如日俄互不侵犯條約。
|
曾經查過此詞彙的人也經常查詢以下字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