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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豈容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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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罪不容誅」之典源,提供參考。 《孟子.離婁上》孟子曰:「求也為季氏宰,無能改於其德,而賦粟倍他日。孔子曰:『求,非我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由此觀之,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棄於孔子者也,況於為之強戰?爭地以戰,殺人盈野1>;爭城以戰,殺人盈城2>,此所謂率土地而食人肉3>,罪不容於死。故善戰者服上刑,連諸侯者次之,草萊、任土地者次之。」 〔注解〕 (1) 殺人盈野:殺人極多,遍地是屍體。盈,滿。野,廣平的地方。見「殺人盈野」。 (2) 殺人盈城:殺人極多,滿城都是屍體。盈,滿。見「殺人盈城」。 (3) 率土地而食人肉:因為大家為搶奪土地而殺人,正如「率土地食人」。
鐵心石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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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鐵石心腸」之典源,提供參考。 《魏武故事》(據《三國志.卷一.魏書.武帝紀》裴松之注引)領長史1>王必2>,是吾披荊棘3>時吏也。忠能勤事,心如鐵石,國之良吏也。蹉跌久未之,捨騏驥而弗乘,焉遑遑而更求哉?故教之,已署所宜,便以領長史統事如故。 〔注解〕 (1) 領長史:領,兼理。長史,職官名,漢代丞相和將軍府等皆設有長史官,相當於現在的祕書長或幕僚長。 (2) 王必:?∼西元218,東漢末人,曹操故吏,領丞相長史。後因太醫令吉本等人反操,與嚴匡起兵討伐,中箭而死。 (3) 披荊棘:劈斬荊棘,比喻在創業的過程中克服艱苦。
補殘守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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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文析字,煩言碎辭,學者罷老且不能究其一藝。信口說而背傳記,是末師而非往古,至於國家將有大事,若立雍封禪巡狩之儀,則幽冥而莫知其原。猶欲保殘守缺,挾1>恐見破之私意,而無從善服義之公心,或懷妒嫉,不考情實,雷同相從,隨聲是非,抑此三學,以《尚書》為備,謂左氏為不傳《春秋》,豈不哀哉! 〔注解〕 (1) 挾:懷著。
死有餘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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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多後患。故治獄之吏皆欲人死,非憎人也,自安之道在人之死。是以死人之血流離於市,被刑之徒比肩而立,大之計歲以萬數,此仁聖之所以傷也。太平之未洽,凡以此也。夫人情安則樂生,痛則思死。棰楚之下,何求而不得?故囚人不勝痛,則飾辭以視之;吏治者利其然,則指道以明之;上奏畏卻,則鍛練而周內之。蓋奏1>當之成,雖咎繇2>聽之,猶以為死有餘辜3>。何則?成練者眾,文致之罪明也。是以獄吏專為深刻,殘賊而亡極,媮為一切,不顧國患,此世之大賊也。故俗語曰:「畫地為獄,議不入;刻木為吏,期不對。」此皆疾吏之風,悲痛之辭也。故天下之患,莫深於獄;敗法亂正,離親塞道,莫甚乎治獄之吏。 〔注解〕 (1) 奏:古代臣下...
長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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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壽。北周.庾信〈正旦蒙趙王賚酒〉詩:「正旦惡酒,新年長命杯。」唐.白居易〈偶吟自慰兼呈夢得〉詩:「已為海內有名客,又占世間長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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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古書上記載的樹。多枝節,可作枴杖。《集韻.上聲.語韻》:「椐,木名。腫節可為杖。」《詩經.大雅.皇矣》:「啟之之,其檉其椐。」也稱為「靈壽木」。
援經據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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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引經據典」之典源,提供參考。 《後漢書.卷六二.荀幹鍾陳列傳.荀淑》(荀爽)後遭黨錮,隱於海上,又南遁漢濱,積十餘年,以著述為事,遂稱為碩儒。黨禁解,五府並,司空袁逢舉有道,不應。及逢1>卒,爽2>制服3>三年,當世往往化以為俗。時人多不行妻服,雖在親憂猶有弔問喪疾者,又私謚4>其君父及諸名士,爽皆引據大義,正之經典,雖不悉變,亦頗有改。 〔注解〕 (1) 逢:袁逢,東漢汝南汝陽人,生卒年不詳,為人寬厚篤信,靈帝時為司空,卒諡宣文。 (2) 爽:荀爽(西元128∼190),一名諝,東漢潁川潁陰人,為荀子第十二世孫,字慈明,十二歲能通《春秋》、《論語》。桓帝時拜為郎中,後遭黨錮...
桃弧棘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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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木做的弓,棘枝做的箭,古人用以邪的工具。《左傳.昭公四年》:「其出之也,桃弧棘矢,以除其災。」晉.杜預.注:「桃弓棘箭,所以禳除凶邪。」
施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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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別人恩惠。《左傳.昭公六年》:「民知有,則不忌於上。」唐.孔穎達.正義:「民知在上不敢越法以罪己,又不能曲法以施恩,則權柄移於法,故民皆不畏上。」《紅樓夢》第六一回:「何苦來操這心!『得放手時須放手。』什麼大不了的事,樂得不施恩呢?」
王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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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法時成為父親的助手。後因推行新法受阻,憂憤成疾,只活了33歲,以英年早逝。王雱在野史中記載頗多。王之《澠水燕談錄》云:「宋王荊公之次子名雱,為太常寺太祝,素有心疾,娶同郡龐氏女為妻。逾年生一子,雱以貌不類己,百計欲殺之,竟以悸死,又與妻日相鬥哄,荊公知其子失心,念其婦無罪,欲離異之,則恐其誤被惡聲;遂與擇婿而嫁之。」《古今詞話》、魏泰《東軒筆錄》也有類似的記載。 評價目前尚無確切資料 著作目前尚無確切資料資料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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