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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社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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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該團體本身的存在,此即是指團體為達成目的之內部團體行為的行使,由此可知亦有團體自由之性質。依據大法官在釋字第644號之表示,憲法第14條規定人民有結社之自由,其旨在保障人民為特定之目的,以共同的意思組成團體並參與其活動之權利,並確保團體的存續、內部組織與事物的自主決定即對外活動之自由等。結社自由除了使人民得以團體之形式發展個人人格之外,更積極地促使具有公民意識者參與社會相關事務。(註2) 結社自由的主體結社自由既是個人的基本權,也同時作為團體的基本權,因此結社自由之主體包含自然人及私法上之法人。 參考書目註1:司法...
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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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總統、副總統的彈劾案須經由立法院全體立法委員1/2以上之提議,2/3以上之決議,才能聲請司法院大法官依據憲法法條審理,假若判決成立即完成總統之彈劾。(註2) 參考書目註1:蕭文生,<國家組織(第6講):總統>,月但法學教室,29期,2005年3月,頁48-57。註2:許育典,《憲法》,台北:元照,2011年9月五版,頁375-392。 關鍵字中文關鍵字:總統英文關鍵字:President
六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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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1896年3月30日,將議會立法權委諸台灣總督,世稱「六三法」,是日本開始在台灣殖民統治的根本大法,也是一切惡法的由來。日本駐台總督掌握行政、司法等大權於一身。 內容第1條:台灣總督於管轄範圍內,得公布法律效力之命令。第2條:前條之命令,由台灣總督府評議會議決,經拓務大臣奏請赦裁。第3條:臨時緊急事故,台灣總督得不經前條之手續,而公布第一條之命令。第4條:依照前條所公布之命令,公布後仍應立即奏請赦裁,並呈報台灣總督府評議會。第5條:現行法律或將來發布之法律,其全部或一部施行於台灣者,已赦令定之。第6條:本法律自施行...
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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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須有法律之依據,且符合比例原則,否則其不得強制人民接受相關調查。而實務上亦有相關釋憲文可參考,如大法官釋字第293號:「銀行法第48條第2項規定『銀行對於顧客之存款、放款或匯款等有關資料,除其他法律或中央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外,應保守秘密』,旨在保障銀行之一般客戶財產上之秘密及防止客戶與銀行往來資料之任意公開,以維護人民之隱私權。」,上述雖未明指以憲法第22條為依據,但實際上可將隱私權視為一概括基本權延伸。(註2) 參考書目註1:劉靜怡,<隱私權(第1講);隱私權的哲學基礎、憲法保障及其相關辯論>,《月但法學教室》46...
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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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心。南朝梁.簡文帝〈上大法頌表〉:「澤雨無偏,心田受潤。」唐.白居易〈狂吟七言十四韻〉:「性海澄渟平少浪,心田灑掃淨無塵。」
特別權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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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權力關係(Besonders Gewaltverha)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第三八二號解釋文指出,各級公私立學校一有關學籍規則或懲罰規定,對學生所為退學或類似之處分,足以改變學生身分並損及其受教育之機會時,受處分之學生於用進校內申請途徑為獲救濟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同時,受理上述相關爭訟事件的機關或法院,應尊重教師及學校之判斷或裁量,僅於違法或顯然不當時,使得撤銷或變更之。顯然地,這種解釋更加地限縮了教育活動中傳統特別權力關係的適用範圍。實際上,在有關師生互動的解釋中,特別權力關係似乎已經被揚棄。但是,基於理論上的...
摩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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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手撫摩頭頂,表示喜愛或情意懇切。釋迦牟尼佛以大法囑付摩訶薩時,用右手摩其頂,故後世佛教授戒時,也摩受戒者的頂,傳為定式。唐.張南史〈秋夜聞雁寄南十五兼呈空和尚〉詩:「禪師幾度曾摩頂,高士何年更發心。」《水滸傳》第四回:「監寺引上法座前,長老用手與他摩頂受記。」
雪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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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拜倫與自己作為原型來創作的。同年11月,雪萊的妻子投河自盡,在法庭上,因為是《麥布女王》的作者,大法官將兩個孩子教養權判給其岳父,為此,雪萊受到沉重的打擊,就連他最親的朋友都不敢在他的面前提及他的孩子,出於痛苦及憤怒,雪萊寫就《致大法官》和《給威廉·雪萊》。雪萊與瑪麗結婚,為了不致影響到他與瑪麗所生孩子的教養權,雪萊攜家永遠離開英國。1818年至1819年,雪萊完成了兩部重要的長詩《解放了的普羅米修斯》和《倩契》,以及其不朽的名作《西風頌》。《...
同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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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指憲法上的程序。監察院對總統提名的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大法官,及考試院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所為之同意不同意的權力。
枉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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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扭曲、違背。《後漢書.卷四二.光武十王傳.阜陵質王延傳》:「先帝不忍親親之恩,枉屈大法,為王受愆,群下莫不惑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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