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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時天子所設的大學。位於京城國子監內,為一圓形建築物,四周環水,象徵教化流行。《禮記.王制》:「天子命之教,然後為學。小學在公宮南之左,大學在郊,天子曰廱,諸侯曰頖宮。」《漢書.卷一二.平帝紀》:「安漢公奏立明堂、廱。」顏師古注引應劭曰:「廱者,象璧圜,雍之以水,象教化流行。」也作「雍」、「廦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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傾頭交談,不使口氣及人,表示尊敬。《禮記.曲禮上》:「負劍咡詔之,則掩口而對。」《禮記.少儀》:「有問焉,則咡而對。」
舉薦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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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舉與徵聘。為舊時任用官員的一種制度。《初刻拍案驚奇》卷二九:「話說自漢以前,人才只是舉薦征,故有賢良方正茂才異等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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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八」是周代針對八種特殊身分者所訂的減刑法律,分為議親之(對宗室之親)、議故之(對王之故舊)、議賢之(對有德行之人)、議能之(對有道藝之人)、議功之(對有功勛之人)、議貴之(對有高爵位之人)、議勤之(對憔悴國事之人)、議賓之(對先賢之後)。見《周禮.秋官司寇.小司寇》。八本不列入正式的法律中,後來改稱為「八議」,納為正式的法規,自漢沿用至清。《周禮.秋官司寇.小司寇》:「以八麗邦,法附刑罰。」唐.賈公彥.疏:「鄭注云:『其犯法則在八議輕重,不在刑書。』若然,此八為不在刑書。若有罪當議,議得其罪,乃附邦法,而附于刑罰。」
三徵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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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次徵召。《晉書.卷八八.孝友傳.王裒傳》:「於是隱居教授,三徵七皆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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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府徵召用的文書。《文選.阮籍.奏記詣蔣公》:「開府之日,人人自以為掾屬,書始下,下走為首。」
復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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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復位,重新掌權。《舊唐書.卷九六.宋璟傳》:「當今復子明,王宜以侯就第,何得尚干朝政?」《舊唐書.卷一八七.忠義傳上.蘇安恆傳》:「何以年在耄倦,而不能復子明,使忠言莫進,姦佞成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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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亡夫。《禮記.曲禮下》:「祭王父曰皇祖考,王母曰皇祖妣,父曰皇考,母曰皇妣,夫曰皇。」唐.孔穎達.正義:「夫曰皇者,,法也,夫是妻所取法也。」
2.天子。《隋書.卷六九.列傳.王劭》:「皇出者,皇,大也;,君也。大君出,蓋謂至尊受命出為天子也。」
歷施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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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急而響的雷。歷施鞭指雷聲作時,宛如以鞭鳴擊空中,而發出疾快的隆隆聲響。《漢書.卷八七.揚雄傳上》:「歷列缺,吐火施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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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侯百官。《書經.周官》:「六服群,罔不承德,歸於宗周。」《文選.張衡.西京賦》:「正殿路寢,用朝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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