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57 筆資料,
每頁顯示 筆資料
縮小搜尋結果範圍
適用年級
媒體形式
::: 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南開科技大學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其誼而不謀其利,明其道而不計其功」的大胸襟、大氣度,適應自然,淡泊虛名,表現出「真我與本我」,以消除功利之私。 校徽(1) 南開正式校徽於民國六十年創校以來,沿用至今。校徽中的齒輪造型即代表本校是以工業專科學校立校;齒輪表徵工業之意。(2) 校徽中齒輪總數共為12齒,象徵本校ㄧ年四季12個月,齒輪常轉,生生不息,擔負著孕育國家社會所需工程中堅人才之重責大任。(3) 齒輪中的黃色色彩,象徵創校精神,如旭日東昇,展現出光明、活力及新希望。(4) 校徽中的橙色雙手,又形似幼苗,象徵本校肩負起培育具有熱情朝氣與快樂學習之國家幼苗...
儒者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研究儒家學術的人。後泛指讀書人。《荀子.儒效》:「儒者在本朝則美政,在下位則美俗。」《儒林外史》第一回:「今得見先生儒者氣像,不覺功利之見頓消。」
郭沫若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裡,郭沫若運用階級觀點從文學和革命關係以及文學的社會作用上,以正面申說的方式批判了文藝的無目的論和非功利主義的觀點。 著作 郭沫若著作超過百萬字,集結為《郭沫若全集》共38卷,分為文學編(20卷,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歷史編(8卷,人民出版社出版)、考古編(10卷,中國科學出版社出版),仍有大量文章散佚未能收錄。 新詩《女神》、《星空》(詩、散文)、《瓶》、《前茅》、《恢復》、《戰聲集》、《新華頌》、《百花齊放》、《駱駝集》、《沫若詩詞選》 散文《山中雜記》《波》《南京印象》 小說《塔》(小說、戲劇)《漂流三部曲》《橄...
布被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以布為被,表示儉樸。《漢書.卷二四.食貨志下》:「公孫弘以宰相,布被,食不重味,為下先,然而無益於俗,稍務於功利矣。」
亂源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禍亂、亂事的根源。如:「過於功利的價值觀,正是今日社會經濟騷動的亂源。」
百出不窮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此處所列為「層出不窮」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層出不窮」原作「百出不窮」。「層出」表示接連不斷,唐代已有這樣的用法,韓愈的〈貞曜先生墓誌銘〉:「神施鬼設,閒見層出。」形容孟貞曜的詩作如鬼斧神工,巧思不斷。而「層出不窮」源自宋.葉適《水心別集.卷四.進卷.兵權上》。葉適是南宋著名的思想家,其學以功利尚實為主,是永嘉學派主要代表和集大成者,與當時的理學相抗衡,並對古人及古書作大膽之譏評。他在〈兵權〉一文中談到,以往的兵書多是在講述隊伍陣仗、攻守進退、紀律號令等用兵的方法,但真正到了戰場,並不一定受用,還是要靠智慧才能取勝。而直到《孫子兵法》這本書才真正觸及到用兵的智慧。書中所述的兵法包羅萬象,「百...
罪不容宥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此處所列為「罪不容誅」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孟子是戰國時代的思想家,他提倡儒家學說,重仁義、輕功利,所以曾說:「孔子的弟子冉求曾為季康的家臣,但他非但沒有使季康的德行更好,反而幫著他加重人民的賦稅,氣得孔子跟其他弟子說:『冉求不是我的學生,你們可以敲鼓宣佈他的罪狀,對他加以指責。』由此看來,在上位者不行仁道,下屬還替他求富,是孔子所不恥的。更何況是替他打仗,為爭奪土地、城池,到處殺人,這樣即使是一死都不能抵免罪過。」後來「罪不容誅」就從這裡演變而出,比喻罪大惡極。
郭耳堡的道德認知發展論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第一期是道德成規前期,又分為兩個階段,一是獎賞懲罰階段,兒童會服從權威、避免懲罰。第二階段是相對功利取向階段,兒童道德觀是互惠概念,所謂公平概念就是你為我做事、我為你做事。第二期是道德循規期,又分為好男、好女階段,兒童的善意行為就是要取悅他人。第二階段是法律秩序服從階段,道德行為就是要維持社會秩序規則。第三期是道德自律期,第一階段是社會契約階段,兒童認為法律再侵犯個人權利時,必要加以修正。第二階段是普遍道德原則,認為良心是道德行為的指引,尊重每個人是至上的。
深惡痛嫉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此處所列為「深惡痛絕」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孟子是戰國時代的思想家,受業於孔子孫子子思的門人,治儒術之道,提倡王道、仁義、輕功利以及性善之說,後世尊稱為「亞聖」。〈盡心章句下〉裡有一段孟子引錄孔子的話說:「過我門而不入我室,我不憾焉者,其惟鄉原乎!鄉原,德之賊也。」原文意思是說:「有人經過我家門前,但不進來屋裡坐坐,而我不會感到遺憾的,只有對鄉愿的人才會如此吧!因為鄉愿是德之賊!」「鄉愿」這種人是「刺之無所刺,非之無所非」的人,也就是最沒有道德標準的人。所以孔子最厭惡這種人。南宋理學家朱熹對於這段話的注釋是:「過門不入而不恨之,以其不見親就為幸,深惡而痛絕之也。」他認為孔子對鄉愿過門不入並不覺...
罪豈容誅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此處所列為「罪不容誅」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孟子是戰國時代的思想家,他提倡儒家學說,重仁義、輕功利,所以曾說:「孔子的弟子冉求曾為季康的家臣,但他非但沒有使季康的德行更好,反而幫著他加重人民的賦稅,氣得孔子跟其他弟子說:『冉求不是我的學生,你們可以敲鼓宣佈他的罪狀,對他加以指責。』由此看來,在上位者不行仁道,下屬還替他求富,是孔子所不恥的。更何況是替他打仗,為爭奪土地、城池,到處殺人,這樣即使是一死都不能抵免罪過。」後來「罪不容誅」就從這裡演變而出,比喻罪大惡極。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