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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33-1949全國中文期刊聯合目錄〕由全國第一中心圖書館委員會全國圖書聯合目錄編輯組編。從1957年底開始徵集資料,1961年編成。第1版印行2,000冊,供內部使用。
  該目錄是一部大型期刊檢索工具書,共收我國50個省市級以上圖書館所藏的1949年以前出版的中文期刊近20,000種。所收期刊為1957年底以前各參加館入藏的國內外出版的期刊(出版時間為1833至1949年9月)但只收錄比較有參考價值的品種,縣級以下的期刊和有關中小學與兒童教育的期刊酌量選收。純屬宣傳、誨淫誨盜以及宗教會道門等毫無學術價值的期刊不予收錄。偽滿、偽華北,汪偽等漢奸軍政機關出版的期刊,除自然科學...
  〔中等特殊教育師範學校教學計畫〕是大陸地區對全國中等特殊師範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具有指導性質的文件。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十六日由國家教育委員會發布,全稱為〔中等特殊教育師範學校教學計畫(試行)〕,是大陸第一個中等特殊教育師範學校的教學計畫。適用於培養盲、聾、智力落後(弱智)兒童初等教育教師的三年或四年制中等特殊師範學校(或班)。該計畫的內容包括中等特殊師範學校的培養目標、時間安排、課程設置、教育實踐、課外活動、教學時數參考表和特師專業必修課程說明等。
〔大正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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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正藏〕全稱〔大正新脩大藏經〕,為日本大正十一年至昭和九年(1922~1934),由高楠順次郎、渡邊海旭、小野玄妙等佛教學者成立之東京大正一切經刊行會(後稱大藏出版株式會社)編緝出版。
  此藏共一百冊,正編五十五冊、續編三十冊及別卷十五冊。正編以經律論為主,輔以我國撰述,兼及韓國歷代大德之作,計二一八四部;續編以日本撰述為主,末卷為敦煌本逸、疑偽書,計七三六部;別卷包括圖像十二冊,法寶總目錄三冊。共收佛書三四九三部、一三五二○卷。
  此藏之校刊,經律論及我國撰述部分,主要以東京增上寺所藏之高麗本海印寺版為底本,對校同寺所藏宋(思溪)、元(大普寧寺)、明(方冊藏經)...
〔拉丁美洲名人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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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丁美洲名人錄〕(Who's Who in Latin America:A Biographical Dictionary of Notable Living Men and Women of Latin America)第3版於1971年由美國史丹福大學出版社重新印行。主編者希爾頓(Ronald Hilton)是美國史丹福大學負責拉丁美洲研究部門的主任,承繼第1版(1935年)與第2版(1940年)的主編者馬丁(Percy Alvin Martin)之旨意,呈現當代社會發展中拉丁美洲各國男女名人略傳,以促進國際間相互之了解。
  第3版款目巨幅增加,由第1版的1,000名和第...
  〔關於加強幼兒教育工作的意見〕是大陸地區關於幼兒教育的文件。由國家教育委員會、國家計畫委員會、財政部、人事部、勞動部、建設部、衛生部和物價局等單位共同制訂,一九八八年八月十五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該意見中指出:「發展幼兒教育事業必須按照因地制宜,積極創造條件,以條件訂定發展的原則,堅持在保證一定質量前提下的數量與質量的統一,逐步做到基本適應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要依靠國家、集體和公民個人一起舉辦幼兒園,在地方政府舉辦幼兒園的同時,主要依靠各部門、各單位和社會各方面的力量來辦幼兒園。在師資方面:應根據當地人口、幼兒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與可能,以及講求辦學效益的原則,要求合理設置幼兒師範學校、...
  〔關於教師節的決定〕是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的一項教育議案。
  一九八五年一月十一日,國務院向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建立教師節的議案,議案提出,「為了進一步提高人民教師的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逐步使教師工作真正成為社會上最受人尊敬、最值得羨慕的職業之一,形成尊師重教、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社會風尚,根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多次提議和各地開展尊師活動的經驗,建議確定每年九月十日為教師節」。此項議案在一九八五年一月十五日舉行的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中被列入會議議程;在一月二十一日舉行的全體會議中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教...
  〔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在職教師培訓工作的意見〕為大陸地區教育部於一九八○年八月二十二日頒發的有關中小學在職教師培訓的指導性文件。
  該文件內容分為七個部分,即:(1)制訂和調整中小學在職教師培訓規劃。(2)充分發揮各級教師進修院校、師範院校和各級教學研究室(部)的作用。(3)逐步實行全國統一的教學計畫,做好進修教材建設。(4)建立和健全在職教師進修的考核制度。(5)改善教師進修院校的辦學條件。(6)結合培訓工作,做好部分中小學教師的調整工作。(7)加強師訓工作的指導。
〔霍姆斯報告書〕(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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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八三年,美國十七所大學的教育學院院長齊聚一堂,討論如何使美國一些以研究為主旨的大學,致力於改進其師資培育的學程。後來他們先後得到幾個基金會的支助,持續地就此主題進行多次會商,並分別於一九八六年和一九九一年出版〔明日的教師〕(Tomorrow's Teachers)及〔明日的學校〕(Tomorrow's Schools)二本報告書。
  前哈佛大學教育學院院長霍姆斯(Henry Holmes)在一九六○年代,曾經試行以培養實務經驗為主旨的二年制「教學碩士」學程,以提升師資素質。為了紀念他,這個研究小組就取名為「霍姆斯小組」(Holmes Group),所出版的報告書即為〔霍姆斯...
  〔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是一九八七年六月六日由國家教育委員會、國家計畫委員會和財政部發布有關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規範性文件。有如下十點規定:
  1.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在層次上屬大學本科後教育,與培養研究生一樣,同是培養高層次人才的一種途徑。
  2.凡已修完某個本科專業課程,已准予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再攻讀另一學科門類中的某個本科專業,完成教學計畫規定的各項要求,成績合格,准予畢業者,同授予第二學士學位。如果國家有特殊需要,經國家教育委員會批准,也可在同一學科門類中攻修第二學士學位。
  3.第二學士學位只能根據國家特殊需要有計畫地按需要培...
  〔高等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暫行條例〕是對高等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在總則、職權、教職工代表、組織制度、工作機構、附則等方面所作的規定。該暫行條例由原教育部、中國教育工會全國委員會於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八日發布。全條例共六章二十條。
  該暫行條例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條『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的規定,為實現黨的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提出的建設高度社會主義民主這一根本任務,完善管理制度,高等學校應建立和健全黨委領導下的教職工代表大會制。」高等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以下簡稱教代會)是教職工群眾行使民主權利、民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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