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 1501 筆資料,
每頁顯示
筆資料
縮小搜尋結果範圍
適用年級
媒體形式
排序方式:
關鍵字 |
搜尋次數 |
關聯性
:::
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
十目所視,十手所指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語出《禮記.大學》:「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其嚴乎!」比喻一個人的言行,均受到眾人的監視注意,不可不慎。宋.陸九淵〈與嚴泰伯〉三首之一:「古人謂戒謹乎其所不睹,恐懼乎其所不聞,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庸敢有戲論乎?」《歧路燈》第二一回:「這譚紹聞也覺得今日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心中老大的不安。」
|
|
場所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活動的地方。如:「娛樂場所」、「公共場所」。
|
|
興之所至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形容隨著興奮的情緒而做事。如:「小李只要興之所至,可以三天三夜鑽研苦讀,廢寢忘食。」
|
|
有所作為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有貢獻、成就。如:「他期許自己在新的一年裡有所作為。」
|
|
聲色場所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令人目眩心搖的聲光色情場所。如:「聲色場所是非多,一不小心便可能惹禍上身。」
|
|
英雄所見略同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語本《三國志.卷三七.蜀書.龐統傳》裴松之注引《江表傳》:「備歎息曰:『孤時危急,當有所求,故不得不往,殆不免周瑜之手!天下智謀之士,所見略同耳。』」指傑出人物的見解大致相同。《孽海花》第一一回:「你們聽這番議論,不是與劍雲的議論,倒不謀而合的。英雄所見略同,只見這裡頭是有這麼一個道理,不盡荒唐的!」
|
|
基督徒聚會所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基督徒聚會所為二十世紀初在中國興起的一個基督新教的教派,一九二二年由倪柝聲(1903~1972)等人在福建省的福州市所創立。最初按〔聖經〕中〔路加福音書〕的記載,取名「小群聚會」故得「小群」之別名;後來用了「某地奉主名聚會」或「某地教會」等名稱,故又得「某地地方教會」或「某地第幾會所」的別名;但外界約定俗成以「聚會所」來稱呼他們。聚會所教會的發展,不僅在中國大陸地區擁有信徒,至今在海外的華人社區中,亦有聚會所的設立,由李常受所領導。
聚會所雖由福州展開其活動,但自一九二八年移往上海後,才發展成一個教派,亦以上海為中心,再向全國各地傳播。該教派在教義與組織上的見解,與其他宗派教... |
|
大勢所趨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整個局勢發展的趨向。如:「世界各民主國家都在實行民主政治、自由經濟,這是大勢所趨。」清.康有為《大同書.乙部.第二章》:「大勢所趨已見,合同之運以至,其始似甚難,其終必斷至於大同焉。」
|
|
大失所望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非常失望。如:「原本該贏的球賽,竟陰溝裡翻船,實在令人大失所望。」《文明小史》第五九回:「余小琴起初還怪衝天砲,後來知道他有不能專擅之苦,便大失所望。」《紅樓夢》第五二回:「寶玉聽了,大失所望,便說沒福得見這世面。」
|
|
住所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1.居住的處所。《魏書.卷六九.列傳.袁翻》:「那瓌住所,非所經見,其中事勢,不敢輒陳。」
2.依《民法》規定,以久住的意思,住在一定地域,而與居所有別,一人同時不得有兩住所。
|
曾經查過此詞彙的人也經常查詢以下字詞: |
貓頭鷹博士
貓頭鷹博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