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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拉圭回合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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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貿易總協定(GATT)在西元1986年9月於烏拉圭所舉行的部長級會議,主要在探討紡織品、農業、智慧財產權、貿易投資與服務等相關問題,期望能建立一套全球一致的標準,經多次談判,1993年建立共識,並決議成立世界貿易組織(WTO)。1994年在摩洛哥簽訂新的全球自由貿易協定,1995年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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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三省事宜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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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三十一年,清廷與日簽訂的條約。其重要條款有中國承認俄國讓與日本在滿洲的權利、東北加開商埠十六處、安東至奉天鐵路歸日本經營十五年、中日合採鴨綠江右岸木材。自此,日本勢力正式進入東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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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汝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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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西元1876~1966)字潤田,上海市人。清末經考試出洋,獲授進士,日本東京法學院畢業。民國後任外交部次長,參與簽訂日本二十一條約之交涉,嗣任交通總長、外交總長、財政總長。五四運動後免職,抗戰時任職偽組織。著有《曹汝霖一生之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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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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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位於蒙古土謝圖汗部北方與西伯利亞交界處的色楞格河谷上。西元一七二七年中俄兩國在此簽訂恰克圖條約,以此城為兩國國界,舊市街歸俄國,清朝別建新市街於南。一七二九年起,由理藩院派司員一人駐紮,監理中俄貿易,故也稱為「買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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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馬運河新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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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一九七七年美、巴就巴拿馬運河的租金、付款、防衛、管理等問題所簽訂的條約。條約中規定運河由兩國雇員組成的運河管理委員會共同經營管理,至西元二○○○年運河所有權及管理權歸巴拿馬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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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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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他國經濟海域內所持有的捕魚權力。此權力需經當事國相互協商,簽訂協約,方能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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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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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契約上的當事人遇有爭議時,以所簽訂的仲裁契約為據,委請仲裁人作成判斷書或和解書,以解決雙方爭議。仲裁人之判斷與法院之明定判決,具同一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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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及貿易總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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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 and Trade)。西元一九四七年,由二十三個國家所簽訂的一項國際性協定,簽約國同意減少彼此貿易障礙。現有九十個會員國,與會國每年至少開一次會,休會期間遇有緊急事故,則由日內瓦的祕書處處理。簡稱為「GA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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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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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西元1837~1917)名義,號淵亭,清欽州人。為天地會黨員,黑旗軍領袖。後轉往安南發展,曾助安南與法國作戰。中日甲午戰爭時,固守臺灣。至馬關條約簽訂,臺灣割讓,亦繼續領導臺灣人民抗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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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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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大戰以後,一些國與國之間達成協議,實踐國家間的自由貿易,同時建立共同的對外關稅。會員國間的勞力與資本亦可自由移動。如歐洲共同市場等。近年來,共同市場多已轉型為經濟聯盟或區域共同體,如歐洲共同市場已發展成歐洲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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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