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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32085 收藏人次:2258904
代詞:此、這、這個。用以代替人、事、物。如:「言之成理」、「取而代之」、「總而言之」、「取之不盡,用之不竭」。
助詞:相當於「的」。如:「莫逆之交」、「緩兵之計」、「前車之鑑」、「在天之涯」、「三分之一」、「三口之家」。
往、到。如:「不知所之」、「吾欲之南海」、「先生將何之」。
    
瀏覽人次:7842 收藏人次:4200155
量長度的器具。如:「皮尺」、「米達尺」。
像尺一樣的東西。如:「戒尺」、「鐵尺」、「鎮尺」。
微小的。如:「尺地」、「尺土」、「尺寸之功」。
量詞。用於計算長度的單位。一公尺等於一百公分;一臺尺約三十公分;一市尺等於零點三三三公尺。
    
瀏覽人次:7594 收藏人次:1702083
1.身體。《說文解字.身部》:「軀,體也。」如:「身軀」、「堂堂七尺之軀」。《荀子.勸學》:「小人之學也,入乎耳,出乎口,口耳之間則四寸耳,曷足以美七尺之軀哉。」
    
瀏覽人次:4586 收藏人次:2323957
自然數的第七位。大寫作「柒」,阿拉伯數字作「7」。
數量是七的。如:「七個」、「七位」、「七步成詩」、「七情六欲」。
民間人死後,每隔七日即做法事一次,共需進行七次,俗稱「做七」。如:「頭七」、「二七」。
七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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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身高約古尺七尺。故常用以指成年男子的身軀。南朝梁.沈約〈齊太尉王儉碑〉:「傾方寸以奉國,忘七尺以事君。」唐.李頎〈古意〉詩:「賭勝馬蹄下,由來輕七尺。」
    
瀏覽人次:29798 收藏人次:5620396
3.只、僅。《荀子.勸學》:「口、耳之閒則四寸耳,曷足以美七尺之軀哉?」元.關漢卿《竇娥冤.楔子》:「端雲孩兒該打呵,看小生面則罵幾句。」
以貌取人     
瀏覽人次:14460 收藏人次:1095777
者的現象,雲:“人之形貌,由於天賦。晏子不滿七尺,而為齊相。裴公不滿七尺,而為唐相。夫何害焉?”古代七尺之軀,約合今1.6米,矮人也。然晏嬰、裴度二公,卻為流芳千古之名相。清朝有兩位不懼貌醜而自認心美者,頗值得今人記之。清人龔煒《巢林筆談》記雲,施公貌極醜,人稱“施不全”,施公見上司時,上司掩口而笑,施公正色道:“公以某(我)貌醜耶?人面獸心,可惡耳。若某,則獸面人心,何害焉?”這個施公施不全,即清朝有名的清官施世綸,著名公案小說《施公案》的主角。面對上司嘲笑,施公義正詞嚴。料想“獸面人心”這四字,會使那位上司斂住笑容,...
口耳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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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朵聽進去後,只在嘴上說說,而無實學。語本《荀子.勸學篇》:「小人之學也,入乎耳,出乎口,口耳之間,則四寸耳,曷足以美七尺之軀哉?」後比喻從道聽塗說中得來的片面知識。宋.陸游〈跋柳書蘇夫人墓誌〉:「今諸家徒欲以口耳之學揣摩得之,可乎?」亦可喻僅以口頭傳授而不見於文字的學識。《方志略例.卷二.永清縣志輿地圖序例》:「古人口耳之學,有非文字所能著者,貴其心領而神會也。」
枉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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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冤枉、冤屈。《京本通俗小說.錯斬崔寧》:「也只為酒後一時戲言,斷送了堂堂七尺之軀;連累二三個人,枉屈害了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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