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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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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官名。一、古代掌樂舞的官員。中國古代最早見於文獻的典樂官,名字叫作夔。夔受帝舜之命擔任典樂,職掌樂律,教導長子。使他們既正直又溫和,寬大而能謹慎,剛強而不苛虐,不殷勤也不傲慢。學習詩歌樂舞,使社會和諧而有秩序。夔的答覆是:「啊!我重重地敲打石磐,又輕輕的敲打石磐,連各種獸類都舞蹈起來了。」二、典樂又稱瞽師,瞽是盲者,中國古代多以盲人為樂官,遂成為樂官的代稱。春秋時代(西元前770∼西元前476)衛靈公(西元前534∼西元前493)及晉平公(西元前557∼西元前532)曾聽琴鼓於師曠(生年不詳)及師涓(生年不詳)兩位盲人樂官。
《尚書.堯典》、《史記.卷一、卷二十四》。
「典樂」是上古樂官的通稱;上古樂官不僅負有司樂的職責,亦須教導貴族子弟樂語、樂舞、樂德等。古籍所載最早的樂官是舜時代的夔。商、周時代樂官種類極多,散見於古籍的樂官名稱有大師、少師、大樂正、小樂正、大胥、小胥、籥師、籥師丞、亞飯、三飯、四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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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樂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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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通常把嚴肅性或藝術性的音樂稱為「古典音樂」,以別於「流行音樂」,這是將「古典」作為「傳統」的廣義解釋。而這種對「古典」的解釋並不精確,更和一般學者對於「古典樂派」的解釋有很大的出入。對於古典樂派較為確切的解釋有下列兩種:
1.專指音樂史上特別強調清晰、均衡和自然的風格,或重視客觀性和傳統的一段時期。這段時期大約是在一七五○至一八二○年間,此時音樂的發展由原先的複調音樂,轉變至由主調與和聲為主的音樂,他們所追求的是旋律的單純性。這種主調音樂與巴洛克音樂中賦格曲之不同處,在於賦格曲中的旋律常常只是依序進入、模仿和交替,但是聆聽者卻不易跟隨某一旋律進行,也無法清楚旋律中的樂句和分句... |
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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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悅。如:「快樂」、「歡樂」、「樂不可支」、「樂極生悲」。
喜歡去做。如:「樂此不疲」、「樂於助人」、「樂善好施」。
有節奏而和諧動人的聲音。如:「音樂」、「樂曲」、「樂章」。
喜好。如:「樂山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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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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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作為依據或規範的書籍。如:「字典」、「典籍」、「經典」、「法典」、「引經據典」。
標準、法則。如:「典範」、「典型」。
儀式、典禮。如:「大典」、「慶典」、「開幕典禮」。
古書中可稱說的故事。如:「用典」、「典故」。
主持。如:「典試」、「典獄長」。
質押。如:「典當」、「典押」、「典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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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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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名。堯、舜時的樂官。《書經.舜典》:「帝曰:『夔,命汝典樂,教胄子。』」《禮記.樂記》:「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夔始制樂,以賞諸侯。」漢.鄭玄.注:「夔,舜時典樂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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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天立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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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極,均借指帝位。繼天立極指繼承皇位。宋.朱熹〈大學章句序〉:「則天必命之以為億兆之君師,使之治而教之,以復其性,此伏羲、神農、黃帝、堯、舜,所以繼天立極,而司徒之職、典樂之官所由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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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札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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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西元1756~1791)奧地利作曲家。四歲習琴,五歲即能作曲,六歲開始旅行演奏,被譽為「音樂神童」。音樂風格具有純粹的音樂性,表現音樂本身的至真、至善與至美,為維也納古典樂派。奠定了近代協奏曲形式,並繼海頓之後,豐富了交響曲與室內樂的表現力。作品有歌劇《魔笛》、交響曲〈巴黎〉、合唱曲〈聖體頌〉、〈小夜曲〉十餘首等。也譯作「莫差特」、「莫差爾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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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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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子,或指卿大夫的子弟。《書經.舜典》:「命汝典樂,教胄子。」漢.孔安國.傳:「謂元子以下至卿大夫子弟。」後用於指太學生。《新唐書.卷四四.選舉志上》:「古者設太學,教胄子,雖年穀不登,兵革或動,而俎豆之事不廢。」唐.杜甫〈折檻行〉:「青襟胄子困泥塗,白馬將軍若雷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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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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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維希.凡.貝多芬 (Ludwig van Beerhoven 西元1770-1827年)為德國作曲家、維也納古典樂派代表人物之一,並主導了浪漫主義時代的前期,被譽為「樂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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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可可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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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於巴洛克時期與古典樂派之間的音樂。具有華麗風格,強調愉快、美麗,同時也反映出十八世紀豪華宮廷生活的一面,有漸漸脫離宗教走向世俗音樂的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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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