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140 筆資料,
每頁顯示 筆資料
資料庫查詢時間:1088.1834 ms
縮小搜尋結果範圍
適用年級
媒體形式
::: 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郡縣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秦始皇統一天下後,廢除封建,改行郡縣制度,將全國分成三十六個郡,郡以下置縣,官員由中央任免。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1.中國古代地方行政區域的名稱。周時縣大郡小,以縣統郡,至秦始皇時,廢封建,行郡縣,郡大縣小,以郡統縣,漢以後歷代因襲,隋唐時曾罷郡置州,宋時改郡為府。《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海內為郡縣,法令由一統。」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地方行政單位。古時候歸屬於州、府、道,現今則在省之下,鄉鎮之上。如:「臺北縣」、「雲林縣」、「高雄縣」、「縣政府」。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3.附和。如:「裡應外合」、「同聲相應」。《史記.卷四八.陳涉世家》:「諸郡縣苦秦吏者,皆刑其長吏,殺之以應陳涉。」
寅吃卯糧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明.畢自嚴〈蠲錢糧疏〉(據《明臣奏議.卷三九》引)臣竊憶年來搜括之煩,沃土亦鮮遺力;參罰之頻,循吏幾無完膚。凡可為督逋計者,臣部不憚,儘力行之矣。乃時將季夏,初限大半愆期,豈有司之愚,甘以其官為射的,而狃緩征之小仁,忘巖疆之大恤耶?大都民間止有此物力,寅1>支卯2>糧,則卯年之逋3>,勢4>也。郡縣止有此敲扑,趲新償舊,則新額之逋,亦勢也。 〔注解〕 (1) 寅:音|ㄣˊ,地支的第三位,農曆用以紀年。 (2) 卯:音ㄇㄠˇ,地支的第四位,農曆用以紀年。 (3) 逋:音ㄅㄨ,拖欠。 (4) 勢:形勢,指必然發生的情況。
狗尾續貂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晉書.卷五九.趙王倫列傳》倫1>從兵五千人,入自端門,登太極殿,滿奮、崔隨、樂廣進璽綬2>於倫,乃僭即帝位,大赦,改元建始。是歲,賢良方正直言、秀才、孝廉、良將皆不試;計吏及四方使命之在京邑者,太學生年十六以上及在學二十年,皆署吏;郡縣二千石令長赦日在職者,皆封侯;郡綱紀並為孝廉,縣綱紀為廉吏。以世子荂為太子,馥為侍中、大司農、領護軍、京兆王,虔為侍中、大將軍領軍、廣平王,詡為侍中、撫軍將軍、霸城王,孫秀為侍中、中書監、驃騎將軍、儀同三司,張林等諸黨皆登卿將,並列大封。其餘同謀者咸超階越次3>,不可勝紀,至於奴卒廝役4>亦加以爵位。每朝會,貂蟬5>盈坐,時人為之諺曰:「貂不足,狗尾續。」 〔...
義無反顧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巴蜀人民唐蒙的舉動皆非皇上本意,並且懇切要求巴蜀官民了解和支持皇上開發西南夷的行動。檄文中提到:邊疆郡縣的士兵,聽到烽火高舉、燧煙點燃的消息,都張弓待射,馳馬進擊;扛著兵器,奔向戰場;汗流夾背,唯恐落後;即使身觸利刃,冒著被流箭射中的危險,也從沒想要回頭。就是因為他們一心只想著國家的危難,竭盡全力去履行臣民的義務。希望巴蜀百姓也能忠於朝廷,將國家的事視為自己的事。後來此篇文告原文中的「義不反顧」演變成「義無反顧」這句成語,用來指本著正義,勇往直前,絕不退縮。
涇渭分明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涇水是渭水的支流,源出甘肅省而流入陜西省注入渭水,《詩經.邶風.谷風》中說:「涇以渭濁,湜湜其沚。」意思是說涇水和渭水,各有清濁,在涇水注入渭水時,仍然清濁不混,界限分明。在《初學記.卷六.涇水九.敘事》引《辛氏三秦記》及《山海經注》提到:「涇水出安定朝郡縣西幵頭山,……與渭水合流三百里,清濁不相雜。」由此可見,自古即有涇、渭之清濁不相雜的說法,然而古時對於涇、渭二河的清濁,一直存在兩種說法,一說涇清渭濁,一說涇濁渭清。清末學者譚嗣同對此做過仔細的觀察,認為河水的清濁,是隨著季節時序而改變的,他在《石菊影廬筆識.學篇》中說:「留心覘之,夏秋二水皆濁,冬春二水皆清,合流處亦隨時清濁,……豈可據為...
圖窮匕見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戰國策.燕策三》1>既至秦,持千金之資幣物,厚遺秦王寵臣中庶子蒙嘉。嘉為先言於秦王曰:「燕王誠振畏慕大王之威,不敢興兵以拒大王,願舉國為內臣,比諸侯之列,給貢職如郡縣,而得奉守先王之宗廟。恐懼不敢自陳,謹斬樊於期頭,及獻燕之督亢之地圖,函封,燕王拜送于庭,使使以聞大王。唯大王命之。」秦王聞之,大喜。乃朝服,設九賓,見燕使者咸陽宮。荊軻2>奉3>樊於期4>頭函5>,而秦武陽6>奉地圖匣,以次進7>至陛8>下。秦武陽色變振恐9>,群臣怪之,荊軻顧笑10>武陽,前為謝11>曰:「北蠻夷之鄙人,未嘗見天子,故振慴12>,願大王少假借13>之,使畢使14>於前。」秦王15>謂軻曰:「起,取武陽所持圖...
好逸惡勞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02.《周書.卷二三.蘇綽列傳》:「若有遊手怠惰,早歸晚出,好逸惡勞,不勤事業者,則正長牒名郡縣,守令隨事加罰,罪一勸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