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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賊拿贓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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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ná zéi ná zāng |
解釋:
捉賊要見到贓物做憑證。《西遊記》第三八回:「常言道:『拿賊拿贓』那怪物做了三年皇帝,又不曾走了馬腳,漏了風聲……我老孫就有本事拿住他,也不好定個罪名。」也作「拿賊見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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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拿賊拿贓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