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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證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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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漢語拼音 gōng zhèng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gōng zhèng
解釋:
  1. 由法院或特定機關對於民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所做的證明。如買賣、合夥、租賃、借貸、贈與、婚姻等事項,都可申請公證。
    【例】如果擔心租賃契約日後會有問題,可申請法院公證。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公證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gōng zhèng
解釋:
指公證人或特定機關依《公證法》及其他法律之規定,就法律行為及其他關於私權之事實,所做的證明。如買賣、租賃和贈與等契約之公證。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公證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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