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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職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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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dé zhí |
解釋:
1.獲得官職、職位。漢.焦延壽《易林.卷二.需之未濟》:「登高上山,見王自言,申理我讒,得職蒙恩。」 2.得到安身立命的所在。《漢書.卷七六.趙廣漢傳》:「廣漢雖坐法誅,為京兆尹廉明,威制豪強,小民得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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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得職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