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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契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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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shuì qì |
解釋:
買賣田地、房子時立契約,呈送官廳納稅,由官廳發給印證,稱為「稅契」。清.趙翼《陔餘叢考.卷二七.稅契》:「市易田宅,既立文券,必投驗官府,輸納稅錢,給以印憑,謂之稅契。此起于東晉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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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稅契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