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招認 - 教育百科
ˋ
  • 漢語拼音 zhāo rèn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zhāo rèn
解釋:
  1. 承認罪狀。
    【例】由於人證、物證俱全,歹徒終於招認了。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招認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關連字詞
相似詞: 供認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zhāo rèn
解釋:
承認罪狀。《警世通言.卷三三.喬彥傑一妾破家》:「高氏抵賴不過,從頭招認了。」《老殘遊記》第一六回:「我勸你們早遲總得招認,免得饒上許多刑具的苦楚。」也作「招承」。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招認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
音讀: tsiau-jīn/tsiau-līn
屬性: 主詞目
解釋:
  1. [[動] ] 認罪。承認罪狀。
同義詞: 認罪
詞條來源: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_招認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相關閩南語 招認認罪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